文档介绍:第三章房地产估价的产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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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目标:
本章是全书的理论基础之一,主要讲述房地产估价的产权理论相关知识。通过本章学习,应达到以下目标:
(1) 熟悉房地产的产权类型;
(2) 熟悉房地产的产权交易类型;
(3) 掌握房地产估价的转让、抵押和租赁交易方式和内容;
(4) 了解我制度。
所有权
我国房地产所有权类里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所有权。
所有权
1)国有土地。包括:(1)城市市区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所有权
2)集体所有土地。包括:(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2)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等。
3)房屋所有权。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房屋,以及个人所有房屋。
使用权
我国房地产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可分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拥有的农、林、牧、渔场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享有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负有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途径包括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
2)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享有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负有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3)房屋使用权。指房屋使用人依房屋所有人的意志,依照法律规定成合同规定,取得对房屋的实际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使用权
1)占有
2)使用
3)收益
4)处分
他项权
1)抵押权。房屋所有权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2)地役权。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便利,按照法律规定在他人使用的土地或房屋上设定的通行、取水、排水等权利称为地役权。
3)租赁权。我国的房屋及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士地可以出租。
4)典当权。是产权人将房地产以商定的典价典给承典人、承典人在典期内享有对房地产的使用和管理权的行为。
此外,房地产他项权利还包括安全权、采光通风权、地上权、地下权、空中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