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废物处置的SOP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卫生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的精神,落实并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的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参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消毒技术规范》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和后勤副院长住副主任,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处负责人等任委员,各科主任对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的处置过程应负主要责任,建立科室管理细则,责任到人。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确保管理落实到位,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伤害和环境污染事故。总务处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运送、贮存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
由第一责任人院长负责全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护理部、质控办、总务处负责各项制度的具体执行、落实与督查,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进行医院内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三、各级人员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协助制订各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理办法,指导、督察各项制度的落实及对全院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对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协调解决。并负责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交接登记工作及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及部分一次性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处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内部转运送处理部门是否作好交接登记记录。
3. 总务处配合作好相应的后勤工作。并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运送、贮存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4. 重点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四、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储存要求。
(生活垃圾)严格分开
临床各科室必须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医疗废物和医院废物(生活垃圾)必须分开,不得混装。医院废物(生活垃圾)内不能混有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禁止倒入生活垃圾内,不得随意在露天场所堆放。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有黄色警示标志及科室、年、月、日标识的包装袋和锐器盒内,在确保包装安全,密封无泄露的情况下, 待医院消毒员统一上门收集,运送。科室未按照以上要求做,消毒员有权拒收。
,不得私自回收,私自出售
一次性注射器与输液皮条属于可以重复利用、危害人类健康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加强管理。对于各科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与输液皮条,锐器及针筒和输液皮条分别直接投入专用利器盒和包装袋内,密封后统一收集、运送、集中处置。不得私自与任何单位协商回收,更不得私自出售。
、运送,责任到人,确保管理落实到位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由专人负责,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定点、定时、定路线用专用容器、封闭的转运车及时收集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并做好交接、签收、登记工作。记录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部门)、产生日期、类别、重量(或包装袋数)交接时间、双方交接者签名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填写院内交接联单资料必须保存三年备查。每运送一次,必须对转运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防湿、防渗漏的医疗废物贮存处
我院的医疗废物贮存处设在 518内,有专人负责,防止丢失,确保安全。送入医疗废物贮存处时,不得随意堆放,手术室、血透室、口腔科等必须将医疗废物装入专用周转塑料箱。医疗废物必须交由环保部门资质认定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理,有交接、登记手续,档案资料必须保存三年备查。
对于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不得发生泄漏、流失、扩散和意外事故,一但发生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泄漏等的危害程度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对于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但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及时上报防保科,跟踪随访,并根据种类与受伤害程度,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跟踪随访。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医疗废物概念
医院废物(Hospital waste):泛指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弃物,它包括
生物性和非生物性的,也包括所有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指在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免疫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