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产品制造成本的核算
一、制造成本的核算对象
制造成本的核算对象,是指成本核算过程中,为归集生产费用而确定承担费用的客体。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是成本核算的核心。制造成本核算对象具有层次性,必须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具体情况如下:1) 单步骤生产的产品应以最终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2) 多步骤小批或单价生产的企业,应以每件、每批或定单产品为核算的对象。3) 连续或多步骤生产和装配或多步骤大批生产,应以其生产步骤、半成品和最终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4) 多品种大量大批生产的企业,应以类别生产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制造成本的项目
成本项目,是指对产品成本内容构成所作的分类,其大类包括:1)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或有助于形成产品的各种材料。细类主要有:主要材料、原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材料。2)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的制造的生产工人的工资费用。主要有: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3)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方式的各项费用。其细类主要有: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费、资源有偿使用费、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劳保费、季节性修理期内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直接成本包括产品中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属于间接成本。
三、制造成本核算的基本账户
制造成本核算的基本账户有:"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的明细核算按"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及其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设置明细账。制造费用按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明细账(表),一般可按成本费用项目设计成多栏式。发生各项生产费用,借记"生产成本"及其有关明细账,结转已完工并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半成品及已提供的劳务,贷记“生产成本"及其有关明细账;"生产成本"的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产品成本。发生制造费用,借记"制造费用"及其有关明细账;分配制造费用,贷记"制造费用"及其有关明细账,期末无余额。
四、基本生产成本的账务处理
1)       填到领料凭证并附注领料部门和用途。
2)       月末编制"耗用材料汇总表"并送至财会部门。
3)       财会部门编制记账凭证。
4)       外购动力中直接耗用于生产的部分,也应作"直接材料"处理。
5)        如果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核算,则在计入生产成本时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1)        按工资及应付福利费发生的部门和用途编制"工资及福利费分配表"、进行归集和分配;
2)        对于应付福利费,如果在成本项目中设有"其他直接支出",则与直接生产人员工资一样计入"直接人工"项目。
1)        制造费用首先在"制造费用"账户中进行归集;
2)        每月费用归集完,按一定标准进行计算计入受益对象;
3)        账务处理时,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的"制造费用"项目,贷记"制造费用"及其有关明细账户。
五、辅助生产成本的账务处理
辅助生产是指不直接从事商品生产,而是直接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