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副本
市医院ECT加速器楼
投标文件
日照市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投标书
建设单位:
1、根据已经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A2007-075 的市医院ECT加速器楼工程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见投标书正本;(小写)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面保证在 2007 年 5 月 5日开工, 2007 年 12月 5 日竣工,即 198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 优良。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10 %的银行保函做为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韩玉春(项目经理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目标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我方同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日照市山东路与兖州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276800
电话:0633-2228808 传真:0633-2225577
开户银行名称:日照市商业银行泰安路支行
银行帐号:201030000105
开户行地址:日照市泰安路
电话:8782545
日期:2007年4月28日
投标书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
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格的10 %
2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签定合同后两天内
3
误期赔偿费金额
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天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
5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补偿金
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6
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标准时的赔偿金
合同价格的3%
7
工期
198天(日历日)
8
保修期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2007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日照市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海曲东路125号
姓名:李继文性别:男
年龄:30 职务:总经理
系日照市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市医院ECT加速器楼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2007年 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李继文系日照市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葛文彪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市医院ECT加速器楼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葛文彪性别:男年龄:27
单位:日照市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2007 年4月28日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
1、项目主管
李继文
经理
助工
2、其他人员
葛文彪
预算科
助工
二、现场
1、项目经理
韩玉春
项目经理
工程师
2、项目副经理
3、质量管理
闫军
副经理
助工
4、计划管理
王健
管理员
助工
5、材料管理
李宗玉
材料员
助工
6、安全管理
潘金明
安全员
助工
7、其他
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韩玉春
性别
男
职务
项目经理
出生年月
专业
建筑
学历
初中
参加工作时间
10年
从事本职务工作年限
10年
候选人负责的项目有关工程技术及管理经验
建设名称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量评定
新华书店综合楼
新华书店综合楼
优良
教授花园公寓楼
教授花园公寓楼
优良
御景园21#楼
御景园21#楼
优良
(一)编制依据
1、市医院ECT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