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2015学年度教科研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的调动广大教师的教研教改工作积极性,紧跟时代改革步伐,为提高教师素质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特拟定王坟镇中小学教科研奖励办法:
1、上级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各种论文、征文、案例、课件评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县一等奖奖励10元、二等奖奖励5元;市级一等奖奖励20元、二等奖奖励15元;省级一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25元;国家级一等奖奖励40元、二等奖奖励35元。
2、上级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县一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4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60元;国家级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320元。
3、上级组织的教学能手评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县级奖励100元;市级奖励20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400元。
4、上级组织的教学成果评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县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5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50元、三等奖奖励400元;国家级一等奖奖励600元、二等奖奖励55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5、课题研究,凡是经青州市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研究课题,一旦结题获奖的,一律进行重奖。市级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6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400元;国家级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7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6、凡是上级组织的教科研评选,荣获青州市级集体奖的单位奖励500元,潍坊市级集体奖的单位奖励1000元。
7、专业技术职务晋级奖励政策:
教师的教科研成绩(优质课、能手、成果)既作为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的依据;还作为当年的评选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同时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的依据。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发表的论文、成果、课题研究、能手、优质课、公开课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外
2010年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育科研是学校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是教师成才的必由之路。为充分发挥教科研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先导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进一步繁荣我校教科研事业,推动“名师”工程,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程,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此办法。
一、评奖内容及标准
(一)课题
课题研究是教育科研的载体。学校要求每个教师至少有1个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课题。鼓励教师个人或几人合作申报课题立项,其中校级课题可以教研组为单位申报。
1、已立项实施课题
对已经立项实施的课题,学校每学期给予一定的课题实施奖励经费。其标准如下:
课题类别 国家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标准(元/期) 800 600 400 200
2、结题课题
根据课题实施方案,经有关课题管理单位验收结题的课题,每个课题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课题类别 国家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标准(元/期) 3000 2000 1000 500
3、课题组成员应按课题实施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研究活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