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订购车辆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订购方):
经甲方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订购车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预购车辆、购车人情况
汽车名称
车型
颜色
数量
单价
金额
车辆主要配置
订购方情况
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身份证:
电话、传真
手机: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税号:
二、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年月日在甲方处向甲方预付车款人民币(大写)
元(¥元)。付款方式为。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在甲方交付车辆之前,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预购车辆交付
1、车辆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因不可抗力或厂家原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延迟到货的,双方同间交车时间予以顺延。
2、交付地点及运费承担;车辆交付地为,运费元,由方承担。
3、车辆合格证、随车工具及各类证件应在提车时交付,由乙方负责点验,车辆出库即视为甲方已交清上述物品。
4、乙方提车时乙方应仔细检查车况(含五大总成),并签字验收,车辆出库后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双方约定,车辆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与生产厂家或厂家指定的服务站直接联系;如涉及“三包”问题,甲方可代为协商解决;如涉及更换、修理、索赔等事宜,双方约定由乙方直接向生产厂家进行主张,甲方可协助处理。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交款应使用转账支付,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特殊情况下,乙方需支付现金,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出纳,交款并有甲方开具盖有甲方财务印章的专用数据,作为唯一的有效的付款凭证;其他交款行为甲方概不认可。
2、乙方提车前委托甲方办理其他服务,因服务事宜占用时间的,乙方同意交车时间顺延。乙方提车时,应向甲方出示本协议和付款证明。
3、约定期限内(或甲方通知后)乙方不提车的,甲方按100元/日收取车辆保管费用,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将车辆另行处理,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交纳的预付款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甲方应按时交车,确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逾期交付的,甲方按中国人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