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合理控制费用,确保车辆无故障,无隐患,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董事长、总经理专用车,商品配送车和商务车。
第三条配送中心负责管理配送车辆和驾驶员,办公室负责管理董事长、总经理专用车辆及商务车和驾驶员。
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好档案资料。
配送车辆由配送中心负责人根据商品配送需要进行安排,必要时,配合商务活动需要使用;商务车限部门负责人(含)以上或部门工作人员3人以上集体办理公务时使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理批准,安排专人驾驶。
第四条公司车辆分别固定驾驶员作为驾驶和管理责任人,负责车辆的安全驾驶和管理,并妥善保管所驾驶车辆的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第五条公司车辆只能由该车固定的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即使有驾驶资格也不得驾驶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肇事人全部承担。驾驶员未经公司领导和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严禁私自驾车外出(包括私自使用和将车辆私自交(借)给他人驾驶或使用),如有发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由该车固定驾驶员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造成事故、车辆损失或被罚款的,由该车辆负有驾驶和管理责任的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责任和损失。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和管理部门负责人安排,须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交出、交还都必须进行车辆检查,确认车辆内外车况,完善好车辆、证件交接手续,有损失或不一致的,当面明确责任,并完善手续。
第六条驾驶员出车应文明驾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速、不带证、酒后、疲劳驾驶,防止车辆肇事和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对全年无安全事故(含车辆擦挂等轻微事故)的驾驶员,发给安全责任奖元。在行车和车辆管理中,有被查处的违法违章行为(含电子眼抓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造成罚款的,罚款不予报销(客货混装行为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如在门店前停车下货,驾驶员要将车辆停靠在城市规划的停车位,没有停车位的要停靠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位置上,不得乱停乱放,否则,被罚款或车辆被拖走所需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八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每次出车回公司后,必须检查车况,将车辆停靠在规定位置,排放整齐,并将车辆打扫干净,随时做好出车准备;洗车费???。
第九条驾驶员要随时加强车辆安全性能检查,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发现故障及损坏,立即报告,协助解决,不得带病上路。
第十条车辆每天出库、回库后,驾驶员必须认真如实准确地记载车辆出车行驶情况,此项工作由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检查及抽查,汇总后,月底交办公室备查。
第十一条车辆钥匙管理:总部下班后,驾驶员必须在每晚8点(特殊情况除外)前将车钥匙统一交到总店值班员工手中,超过8点未交,总店值班员工要电话询问并做好记录。总店员工要妥善保管好车钥匙,不得丢失。公司每月给予每名员工50元津贴。
第十二条驾驶员要定时查看油箱油量表,油量报警的要申请财务部或办公室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
到城内、城外送货,驾驶员要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办公室人员要查看车辆出车前后里程表、油量表,并准确记录。财务部要每月核算各车辆成本费用,并在次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