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统计法基础知识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
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是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询问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根据《统计法》第三条规定,我国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
统计机构: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统计机构;
政府统计系统的两大支柱: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
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设立的统计职能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统计局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统计局,以及成立的各级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5月16日发布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属于部门统计行政规章。
任何单位违反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处500元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
统计人员的职权,是指统计人员为了完成统计任务而由统计法规定拥有的权利。1统计人员具有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2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3统计人员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4统计人员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5统计人员有学习专业知识的权利6统计人员还有要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权利。
统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其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的专业性统计调查。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权限:一是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二是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本部门管辖系统,是指该部门直属的单位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该部门对口设立的管理机构
统计法的表现形式。
统计调查表(15)必须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
统计调查方法(16)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经济普查每10年逢3、8,农业普查逢6,人口普查逢0进行。
重点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在调查对象中选择其中一部分重点单位所进行的调查。是指在总体中却占有很大的比重,能够反映出总体的基本情况。但重点调查取得的数据只能反映总体的基本发展趋势,不能用以推断总体,因而也只能作为补充性的调查方法。
统计资料是指在统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资料的总称,包括原始统计资料、汇总资料、有关说明、分析材料以及统计报告等。
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制度,明确审核、签署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交接、归档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是指统计调查对象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所作的第一手的数字和文字记录。它是未经任何加工整理的初级材料,是基层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