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年版)《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建招[2011]](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详见单行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新建招[2011]]5号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修订)附1.《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修订)…附2.《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使用说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2011年版)的通知新建招【2011】6号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2011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定》的通知新建建[2010]17号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定》附1.《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标准》附2《建设工程施工监理》[201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新建招[2011]]4号关于做好《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规[2007]34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根据《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结合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并自2011年7月15日起试行。为做好《工作指南》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工作指南》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工作指南》是由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招标办)会同相关地州(市)共同承担,在总结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经验,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内地省市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编制的。《工作指南》定位于通用性,着力解决行业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问题,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推动了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从单纯依靠法律制度深化到结合运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科学管理。《工作指南》的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指南》贯彻实施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二、组织开展《工作指南》学习、宣传和培训此次编制的《工作指南》在体例结构、主要内容、表格样式以及使用要求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创新和调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掌握《工作指南》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工作指南》的社会影响。为保证《工作指南》的正确使用,自治区招标办将在6月下旬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参加完集中培训后,各地、州、市要在7月上旬组织做好本地培训,培训讲课人员应是参加骨干培训的人员,或由编制组推荐的讲师担任。三、切实做好《工作指南》的贯彻实施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早选取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作为试点,力争2012年全面推行实施。选择试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招标人使用《工作指南》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密切跟踪试点项目贯彻实施情况,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解释;问题复杂、难以解释的,应及时向自治区招标办反映,招标办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对《工作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工作指南》第四部分“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