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性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实际8ttt8调查的结果,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现状和缺陷进行描述和分析,指出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在我国农村没有得到真正确立,是导致. com农村信用社现阶段出现的根源。对产权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是解决8t t t 8. c o m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现阶段和今后较长时期内,合作金融是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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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金融形式,因此. com,确立真正的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是改革的关键。在主体产权框架之外,其他形式的产权改革尝试也应该允许进行。
一、考察
合作金融是合作经济在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以金融资产的形式参与合作,并专门8ttt8从事规定范围内的金融活动。合作经济自见世纪在欧洲兴起以后ssbbww,经过ssbbww10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国际公认的七条原则。合作金融同样符合七项国际通行原则,即它也遵循自愿、互助、民主和非盈利性(或低盈利性)等基本原则。正是由于. 合作经济的原则,所以8ttt8它与其他金融形式有着不同的产权特征。
合作金融首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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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上的联合,原则基础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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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社员必须ssbbww. c om交纳一定(股金),共同构成合作金融的原始资本或初始股金(initial share)。这就是产权制度的基本骨架。具体来说融组织都依照国际惯例,明确规定参加合作金融组织成为社员的人必须ssbbww. c om有投入(入股),社员投入(股金)完全8 t tt8. com归投资者的社员个人所有8 tt ,但个人入股金额不能超过某个规定的最高限额,最低的入股金额是个人进入合作金融组织的“门槛费”;合作金融组织必须ssbbww. c om为社员的股金支付红利,即对资本的所有8 tt 者支付使用这些资本的成本,对社员而言,他们则获得ssbbww了股金的用益权;社员的股金可以意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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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退出而不会受到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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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由于. com对股金认购的额度限制,使全体社员对其合作金融组织的股金拥有量呈现出低离散程度
的特征,这种特征表明:合作金融的产权制度是某个给定的范围内的直接合作的个人对某一共同范围内的金融资源大致均等的占有。
指出,由于. com合作金融的出现过资金的联合使资金实力弱小者之间实现互助,这意味着合作金融组织的社员普遍是经济上的弱小者,他们投入的资金是十分有限的,相应地,合作金融组织的资本规模也比较小;同时ssbbww. com,由于. com合作金融对社员退出没有什么约束,如果8 tt 社员因为8 Tt t 8. com某些原因将股金大量撤走,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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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合作金融的规模进一步被削弱。所以8ttt8,在实际8ttt8运作中,人们往往 t8. com希望在不改变合作金融产权的基本框架基础上,,以增加. com股金存量,扩大合作金融组织的规模。通行的做法是,建立提取公积金制度,形成不归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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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有8 tt 而归成员集体所有8 tt 的公积金。从产权角度来看,这种公积金的产权是单一的、明晰的,它为合作金融组织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一定础。不过,正是由于. ,使最初的合作金融产权结构发生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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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