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系统建设目标、适用对象及原则
一
系统概述
二
三
系统技术路线
四
系统演示
系统总结
五
平台工作机制:
一是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
衔接机制;二是行政执法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
职务犯罪的衔接机制;三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
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
四是检察机关和政府监察部门的法律纪检监督与责
任追究联系机制。
这四部分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共同构成
“两法衔接”的机制体系,其中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
关的移送案件以及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是平台业务实
现的重点。
平台宗旨:
旨在建设一个办案资源共享、服务于监督,
搭建两法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
一、系统建设
目标、适用对
象及原则
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实行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的流程跟踪和监控,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适用对象:
“两法衔接”机制适用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其他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适用原则: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中应当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建立情况通报、个案沟通、备案审查、联合行动等制度,结合现有网络,将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动态监督。从而建立起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控制的科学监管方式和全社会的犯罪预警防范体系。
二. 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三.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
接工作机制框架下,利用政务网的现有网络、设施和
有关数据,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实现
执法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机关可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
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建
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
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和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协作
机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
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增强行政执法和刑
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系统概述
系统核心功能
图1-1系统核心功能
流程自定义配置和部署
案件处理流程管理
1
2
信息共享管理
4
信息查询、统计、分析
3
针对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对不同案件业务的处理流程要求,可以灵活的通过配置扩展其他业务,进行业务流程和业务表单的自定义配置和部署。
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从大量的信息数据中挖掘整理有价值的信息数据。结合各个使用单位的应用特点,为相关应用单位提供合理有效的数据支持,切实保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高效运行。
实现处罚案件、移送案件、立案监督、案件抄送、疑难案件等环节的所有流程管理。
实现对各执法部门最新执法动态、工作计划、通知通告、法律法规等环节的信息共享管理。
系统主要功能模块
图1-1系统功能模块
案件查询统计
Mission
系统设置
机构管理
用户管理
菜单管理
任务办理设置
角色管理
岗位管理
流程部署
表单模板管理
行政处罚案件查询
移送处罚案件查询
案件嫌疑人查询
移送案件查询
案件类型管理
待办、已办案件
移送处罚案件
案件咨询
处罚案件
流程部署维护
案件管理
行政机关案件查询
行政机关录入案件统计
综
合
统
计
“两法衔接”系统的开发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国内部分同类型软件的情况,使用
先进的开发技术,进行了科学的架构规划,并形成了系统自身的特色。
1、系统运用BI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技术,对获取的信息分类、加工、汇总和处理,生成相关汇总图表和情况分析,从大量的信息数据中挖掘整理有价值的信息数据。结合各个使用单位的应用特点,为相关应用单位提供合理有效的数据支持,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提供辅助决策依据
2、支持AJAX技术进行异步数据交互和效果显示。
3、平台采用J2EE技术体系开发,能部署运行在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