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做好医院内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务安全,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停车场工作执勤:
值班人员按下述基本工作职责及要求进行工作。
(1)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车场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2)每半小时巡查整个停车场,重点巡视车辆安全状况及车场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偷、防破坏等工作。如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保卫队长,由队长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处理,同时记录到《保卫科巡查记录》中。
(3)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所辖区域。
(4)日工作时间为7点55分至于21点。值班人员分为两组,每组2人,由保卫队长安排交替执行上述工作。
(5)夜间值班人员基本工作为停车场巡查,每2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及处理同白天值班处理方法。
(6)每天早上7点55分交接班,按照《保卫科交接班制度》执行交班。
二、门口站岗执勤:
(1)门口站岗执勤人员按时上岗执勤,每两人为一组,两组轮流站岗。白天站岗工作时间为7点55分至21点。
(2)保卫科人员上岗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庄重,文明值勤。
(3)监视转门运转情况,防止转门夹人情况发生,如果转门出现故障,电话上报勤维修班,按照《设备维修制度》进行维修。
(4)雨、雪天气时,及时清理门前积水(雪),铺设防滑垫及摆放防滑提示,保证雨、雪天气门口防滑,防止出入人员跌倒。
(5)防范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流入。对来院可疑人员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检查,发现情况立即向保卫队长报告,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处理,进行相应的记录。
院内巡查
(1)、每天对全院工作区、生活区进行巡查,特别对病房和重点要害部位要认真巡查,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
(2)、每四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内容按照《消防巡查制度》、《治安
安全制度》进行巡查。
(3)巡查中发现消防问题,则按照《消防巡查制度》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发现治安问题,立即通知保卫队长,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处理。
(4)巡查病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是否齐全有效,应急灯是否完好,发现违章违规的要当场给予纠正,有火灾隐患的要当场整改。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如果出现问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处理。
(5)、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应做到着装整齐、文明执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7)、在每次巡查和检查后都要做好记录,需要整改的应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行处理。
保卫科交接班制度
为了做好医院内部保卫工作和认真做好岗位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此度。
接班人须提前5分钟上班,下班人员须延后5分钟下班。
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填写《保卫科巡查记录》和《保卫科交接班记录》。
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代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交班人员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