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甘肃省“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一、甘肃省教育规划办的性质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小组办公室由省教育厅直接领导,业务上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指导。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基本职能
1、制定全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评审申报全国和确定本省教育科研课题;
2、制定和发布本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指南;
3、批准本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章程、规定;
4、管理本省教育科研重点课题;
5、组织申报和鉴定全国教育科研重点课题及省级教育科研重点课题;
6、推广具有重要理论与实际意义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改实验成果;
7、评选和奖励本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
8、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竞争,择优立项,确保质量。
10、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明确相关各方的责权利。
三、课题分类
A学前教育
B小学学科(B1语、B2数、B3外、B4音体美),
C小学综合(C1信息技术、C2心理健康、C3教育管理、C4小学综合教育等)
D中学理科(D1数、D2理、D3化、D4生、D5音体美)
E中学文科(E1语、E2外、E3政治、E4地理、E5历史)
F中学综合(F1信息技术、F2心理健康、F3教育管理、F4中学综合教育等)
J高校
四、课题申请条件
课题负责人条件: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的研究者。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每个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并不能参与其他人申报的课题。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课题完成期限:规定为1-2年。请根据课题大小选择。
课题参与成员:指真正参加本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含课题负责人,不能空挂名,并按承担研究任务的多少排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0人。
上报程序
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教师上报的课题须先由《甘肃省课题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申报,获得申请审核号的课题,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所在县区,由县区上报所在市州并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甘肃省规划办,高等院校直接上报。此环节只作为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资格审核,与是否立项无关。
网址: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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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题评审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每次随机抽取部分学科规划组成员组成课题评审组进行课题评审,也根据实际需要特聘专家参与课题评审。
课题的评审程序为:
——审核基本资料
——评审课题质量
,确定立项课题,通过的拟立项课题由省规划办审批立项,以市州为单位发放立项通知单。
六、课题管理
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展。
甘肃省规划办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职责。所有列入规划的课题须做好课题自我管理。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对课题研究的过程进行检查和督促。
甘肃省规划办对课题执行情况和各地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