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限度
聂莉媛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学号:S1500020042)
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公民实现自卫和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强有力武器。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排除和制止社会危害性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就转化成了防卫过当,而会危害社会,形成犯罪。防卫限度是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键,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上限,因而是正当防卫理论的核心。本文结合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宗旨,阐明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涵义及其界定,超过限度的性质问题,以及正当防卫的限度与特殊防卫权的关系。最后提出几点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防卫限度
引言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在打击违法犯罪、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
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原则界限,正确运用好这把法律武器,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做到的。
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人适时地进行反击,以避免不法行为所可能带来的侵害,是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一直是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问题,它既是正当防卫正当性的重要条件,也成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分界线,几乎司法实务中每个正当防卫案件都要涉及必要限度之判断。我国《刑法》第 20 条对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作出了规定,明确所应承担的责任。但刑法
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界限不清晰。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行为的不一致。
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围绕着正当防卫的限度等问题,依然存在着争论,这种争论直接影响着司法的实践。因而,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全社会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需要,研究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的限度问题,是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的。构建和完善正当防卫防卫限度评判体系,不仅仅是个重要的刑法理论问题,更将对司法实践本身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是基于这一目的,防卫的限度仅以有效地制止住不法侵害为限,因而它有益于社会,是合法行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性、有限性、合法性正是该行为最本质的特征。只所以把“有限性”作为其本质特征之一,是因为防卫的限度直接关系到行为的正当与过当,因而也是衡量防卫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标志。
正当防卫既是我国刑法确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同时又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要保障公民充分有效地行使这项权利,必须首先明确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从我国刑法的立法精神可见,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是:
(一)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是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对合法的行为不能实施防卫;其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能是假想的、想当然的。如果没有不法侵害,而行为人误认为有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