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及股票上市探讨
目前,我国银行商业化改革正面临着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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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和严峻的挑战,金融改革的滞后已逐渐8ttt8成为共识。笔者认为,银行商业化改革之所以8ttt8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其根本原因在于BbWw一直都在回避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改革这一重大问题。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界定模糊,产权主体虚缺错位,不具备成为真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自我约束的金融市场主体,这不仅使其缺乏创新和开拓的利益机制、动力机制和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而且也阻碍了规范化的金融市场的形成,从而在总体上限制了市场化金融的培育和发展。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也一直在低效运行,大量贷款不能收回,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目前,,,,不良贷款率约为45%.(注:易纲、郭凯:《中国银行业改革思路》,《经济学》2002年第10期。)金融风险越来越大,甚至隐潜着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货币政策传导不畅,资源配置低效;中资银行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特别是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面对中国加入WTO、企业转制、产权重组特别是股份制改革以及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新环境,其自身也同样迫切地面临着产权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就是<8ttt8table>“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公开、管理科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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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国有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进而条件成熟时上市。这表明了中央高设立合伙制投资银行的政策建议层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决心和方向。
一、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改革中存在的种种认识误区
近几年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造速度很快,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问题却仍未有多少实质性的行动。在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过程中,要不要借鉴国际规范和基本做法进行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革,在认识上是不统一的,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徘徊观望、畏缩不前的状况,仍须澄清认识上的种种误区。
目前仍有人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是明晰的,所有8 tt 权属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新近改为“国资委”)代表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行使所有
8 tt 者的职能。而笔者认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并不明晰。所谓产权明晰,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就是每一部分经营性的国有资本都有明确的投资主体,而这个又全权行使所有8 tt 者的权利,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从归属意义上来看,其产权是明确的,国有资产国家所有8 tt 。但对企业中的每一部分国有资产,却没有明确界定哪一个机构来全权负责。这种“谁都可以管、谁都不负责”的状况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现在dd dtt. com的体制实际8ttt8上是整个政府机构都在行使所有8 tt 者的职能,这是政府部门多头干预企业的体制基础。产权明晰,对企业而言,就是8 tt 者的代表进入企业,形成本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改变国有企业所有8 tt 者缺位的状况。在我们sSBbWw的国有企业中有劳动者、经营者,但所有8 tt 者缺位,因此. com不能构成本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无法形成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治理结构。(注:陈清泰:《进一步探讨的几个问题》,《管理世界》1998年第4期。)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产权主体单一而且产权关系模糊的问题。银行资本中到底哪些是国家的、哪些是集体的、哪些是属于个人的,都没有明确的界定,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能准确地划分。即使是国有资本,谁来真正代表所有8 tt 者,如何才能保持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殖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8t t t 8. c o m。表面上是国有资产,产权性质为全民所有8 tt ,但是dddTt无论是全体公民还是个人都不可能8 tt 者权力,也无法承担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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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责任。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8 tt 者权力,名义上产权主体是代表国家所有8 tt 的政府,而实际8ttt8占有、使用银行财产的是银行主管和员工,但他们只是银行的经营者,并不真正拥有银行法人的财产权力。笔者认为,产权明晰是指终极所有8 tt 者的清楚、明确,而我国现存国有企业包括www .ddd tt. com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只有中间,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主管部门,都只是代理人,但恰恰就找不到最终所有8 tt 者。因此. com,其所有8 tt 者是模糊的、缺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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