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班加点管理办法 G--2011
为了严格控制职工加班加点,保证职工的正常休息和确保公司水泥生产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范围
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除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全公司在册职工必须在休息日上班工作或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又不能补休的可给予加班加点工资。但必须按下列程序事前履行审批手续。
二、加班种类
加班分为法定节日加班、生产抢修加班、技改加班:
1、法定节日加班:是职工按公司四班生产作业要求在法定节日期间正常生产工作而发生的加班;
2、生产抢修加班:是公司因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安排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从事生产抢修工作的时间为加班加点。加班加点后又不能安排职工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可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技改加班:因技改工作需要在岗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参加技改工作发生的加班加点;
三、加班加点审批程序
(一)法定节日加班,各单位根据公司的正常生产计划安排职工在法定节日正常生产工作,由各单位提报加班人员情况,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核算加班工资。
(二)生产抢修加班
1、正常生产抢修加班由各单位自行严格控制。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时,由各单位提报加班人员情况表,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方可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所发生的加班工资额从各单位的吨工资含量中支付,公司不再另外增加工资。
2、对负责全公司抢修任务的部门,需要抢修加班时,必须事前提出加班申请,报主管专业副总审核备案。发生加班时,需填写《加班时间认定书》,加班结束后经受服务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月末凭《加班时间认定书》和汇总表并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实际参加抢修人数给予加班工资。
因紧急任务,经生产处调度室指令发生的临时性加班,加班人员必须填写《加班时间认定书》,加班结束后经受服务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部门在月末凭《加班时间认定书》和加班汇总表并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加班。凡内协加班工资由受支援单位支付。
3、根据公司春秋两季大修计划的安排,首先由设备处按照检修计划的项目、工作量、进度要求确定外协与内协项目。
其次内协的项目,由设备处根据工作量确定需要的正常工作日的数量及工时额度,在征得主管副总同意后,与检修单位和协作单位进行沟通确定。
第三、在内协项目检修过程中发生超范围的检修工作,协作单位应及时向检修单位和设备处通报,并对超范围的检修工作进行工作量的认定。
在内协项目中发生的加班费用,由设备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检修单位应承担的比例数,报设备副总同意,常务副总批准后执行。检修单位承担的数额(暂定40%)从检修单位的当月工资中支付;其余部分进入检修单位成本,不占检修单位工资总额。
4、凡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加班和无《加班时间认定书》的,公司一律不支付加班工资。事后补报一律不给加班。
(三)技改加班
根据公司技术改造工作要求,由公司相关部门参与技术改造施工任务而发生的加班费用,按技改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用的一定比例提取。由负责施工部门提出报告,报专业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后,计入技改工程造价,从技改费用中支付职工的加班工作的报酬。
四、有关规定
1、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