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进出公司各类车辆的管理,确保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工程机械车辆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人力车等。
2 职责
安环科负责进出公司办公区和生产区车辆的综合监督管理。
保安队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进出的有关手续,并负责车辆停放的监督以及进出车辆、物资的检查、放行工作。
销售科负责运输液氨、氨水、硫磺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等相关资质的审查。
3 内容
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公司及员工小汽车进出办公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和检查手续。其他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由安环科统一核发公司内部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办公区门岗,并接受门卫检查。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饭堂送饭车进出生产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出门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非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员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外单位车辆
外单位车辆须通过公司领导或各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门岗,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
内部倒运肥料至生活区堆场的车辆由安环科登记备案,倒运肥料进出生产区门岗时,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空车出门岗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运输原材料(如煤、石灰、设备设施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运输公司产品(如肥料、液氨、氨水、硫磺、炉渣、废油、废旧钢材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凭提货单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如携带有自有物资、工具的,应提交物资清单,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通过门卫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运输公司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出厂维修或更换的车辆出生产区门岗时,凭公司主管科室领导签发的放行条并通过检查后方可放行。
, 车辆过磅后至出生产区门岗过磅前,严禁放掉车辆水箱的水,不得使用水箱的水洗手、洗脸或用作他用。
非生产、经营需要,外来单位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车辆出门检查
所有车辆进出公司生产区门岗必须接受检查。
车辆检查办法
载有物资或产品出门的车辆,门卫必须对照放行条以及物资工具清单等出门证明,仔细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并检查驾驶室、工具箱等。
空车出生产区门岗的车辆,门卫应仔细检查驾驶室、车箱、底盘等。
车辆停放管理
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未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的车辆,应停放在生活区道路的两边,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除生产作业和应急抢险需要外,必须在装卸货物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车辆安全管理
所有在生产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和信号标志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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