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现委托乙方律师作为案件的一审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本所专业律师为甲方上述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代理人的工作范围:
1、代理本案一审诉讼程序;
2、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3、草拟、修改、审查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4、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与本案有关的其它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法律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案律师代理费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差旅费:乙方律师因办理受托事项外出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除非乙方故意违反本协议或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无权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案一审审理程序终结之日终止。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2011年1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