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主体标识(LOGO)
征集公告
一、设计要求
1、标志logo:形象简洁美观,唯一性特征明显,延展性强。
2、构思新颖、色彩鲜明,现代时尚,视觉冲击力强,富有新媒体特色和时代感;在网络载体和任何宣传环境中能够和谐的应用。
3、用色不宜超过三种。应考虑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以后图案将单色印在产品上,一公分左右大小也应很清晰,用于网站导航或者链接logo大小(88x31像素)时也应清晰可见。
4、适合互联网页面标志常用方式。
 
二、征集范围
全球的专业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大中专在校生、各类艺术设计爱好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
三、征集截止日期
2010年2月3日起至3月2日24时止。
四、征集方式
方式一:稿件邮寄
电脑、手绘作品均可,作品尺幅为A4标准大小,作品彩色、黑白各一份。电脑稿件须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高质量JPG格式文件)。提供创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方式二:电子邮件
投稿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创意文案说明作为邮件内容,以高质量jpg格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发邮件至cacg@。须提供创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五、评选方式
由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组成专门的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获选作品,将会通知作者。
六、奖励
获奖作品将获得奖金5万元。获奖者将受邀出席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相关活动。
七、声明
1、设计方案应为原创,并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领域公开发表。
2、设计方案应明显区别于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各类Logo。
3、设计方案或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