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心得体会:保护生态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乃至整个人类摆脱环境危机、破解发展的不可持续困局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十八大将生态文明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明的建设并列,以“五位一体”总布局凸显五个领域的建设不可人为分割、需要协同推进和谐发展。十八大报告还以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期许,这无疑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景。建设“美丽中国”,不是消极地回归鸡犬相闻的浪漫田园,而是要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起来,以积极的态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就是说,我们必须从单纯重视经济增长转向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并重;从环保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向环保与发展经济并行;从主要通过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向综合性地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办法,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来保护环境。如果这些转变不能够到位,如果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不到位,那么,“五位一体”的布局就会落空,“美丽中
国”的愿景也会落空。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更为重要的制度体系位置,必须建立系统和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包括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体系来保护生态环境。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当前尤其需要重视和抓好四方面工作。
第一,建立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首先,要建立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绩考核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发挥考核评价制度的“指挥棒”作用,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