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文件
宿豫教发〔2015〕46 号
关于评选“宿迁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暨“宿豫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建设一支高水准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打造我区高素质的教师群体,促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4月开始,自下而上开展宿迁市第九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暨宿豫区第八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为人正直,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市级: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下同)。区级:受到乡镇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下同)。
。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备申报学科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具备申报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市级:小学、幼儿园申报者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申报骨干教师可放宽到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学申报者须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申报骨干教师可放宽到中小学一级教师)。区级:小学、幼儿园申报者须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申报者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申报骨干教师可放宽到中小学二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是本学科的教学骨干;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成绩突出;市级: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执教公开课、开设讲座、参与命题等(申报骨干教师可放宽到县级)。区级: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执教公开课、开设讲座、参与命题等。
、获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相关论文,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发表和获奖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申报市学科带头人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1篇)。
。市级:主持研究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课题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性成果;或者参与省级课题研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申报骨干教师可放宽到参与市级课题)。区级:条件比市级评审条件相应降低一个等级。
。辅导的学生参加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成绩优异,本人获指导奖;或在“师徒结对”活动中,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执教公开课、开设讲座、参与命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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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省教师基本功大赛或优课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在市教师基本功大赛或优课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4学年及以上执教毕业班且成绩突出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学科带头人;近五年内3学年及以上执教毕业班且成绩突出的教师可直接申报骨干教师。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关心时事政治,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受到普遍好评。
、对象:“教学能手”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坛新秀”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教龄三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市级:有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区级:有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或在区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
。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质量高,是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师。中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低、中或高年级循环,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校级及以上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
。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主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有一定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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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市教师基本功大赛或优课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教学能手;在区教师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