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发建设风场框架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深入贯彻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就开发风电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规模与场址。风电场(以下简称:规划风场)项目规划占地平方公里,规划风电场容量万千瓦。规划风电场坐标如下:
拐点
东经
北纬
拐点
东经
北纬
A
D
B
E
C
F
第二条测风。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约后的1个月内,在规划风电场内建设1-2座测风塔,测风期一年(自测风塔建成之日起)。测风塔占地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开发权。在协议签订后的二年内,甲方给予乙方本项目的独家开发权;在协议签订的二年后,如果本项目乙方无实质性进展,甲方保留将本项目授予其它风电开发商开发的权力。由此对乙方产生的损失,甲方负责协调新进开发商给予乙方补偿。
甲乙双方共同推动此项目的报批手续。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取得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授予的项目核准手续后的三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
第六条乙方以资源换资源的形式开发此项目,为甲方带来:风电生产企业,旅游产业的投资。
第七条本意协议签约后,双方落实专人,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乙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二〇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