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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件.doc

上传人:静雨蓝梦 2015/5/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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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文件
泰岱教字〔2015〕11号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关于举办
岱岳区201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积极推动学校艺术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泰安市201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泰教办发〔2015〕11号)精神和我区第九届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文化节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岱岳区201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至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活动组织
(一)区教育局成立岱岳区2015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事宜。
(二)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应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指定职能部门专门负责,落实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规范运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五、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泰安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岱岳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方案见附件。
六、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岱岳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加对象为岱岳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七、活动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4月)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中小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要制定本单位开展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展演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实施,注重普及和提高相结合。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开展艺术展演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艺术征文。
第二阶段(2015年5月)为全区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都要组织专场展演活动,区活动组委会于2015年5月4日-8日组织评委开始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学校的专场进行巡回展评,各单位根据比赛时间(见附件10)安排好比赛地点,将参与比赛的所有演员集中到一起进行。本次展演评出的节目将择优上报参加市级展演选拔。同时,5月上旬开展对艺术作品、“阳光下成长”征文和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优秀作品及论文上报参加市级评选。
第三阶段(2015年5月至10月)组织参加市级、省级展演活动。
八、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要求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群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