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8〕7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四批
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申报评审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14号),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上海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等15个实验教学中心为第四批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是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基地,希望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实验教学网站,加强示范辐射能力,为培养创新人才作出新贡献。
二、为支持建设单位的建设,我委适当资助各建设单位的专项建设经费(部属高校建设单位15万、市属高校建设单位30万)。此经费主要用于开发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提高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比例;探索建设科学高效的适应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机制;开展实验教学的交流和合作。
三、我委将于2010年对各建设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第四批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及专项经费一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高校教学建设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54份)
附件:
第四批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及专项经费一览表
(按教育部实验教学中心类别排序)
建设单位名称
所属类别
专项经费
上海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物理类
30万
上海师范大学化学生物实验教学中心
生化类
30万
华东师范大学电子信息实验教学中心
电子电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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