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江市幼儿园教育常规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应严格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尊重儿童的人格和合法权利,面向全体,关注个体差异,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第二条幼儿园应树立大教育观,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幼儿园、家庭与社区教育的一体化,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条幼儿园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提供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需求的师资保障。
第二章课程管理
第四条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精神,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课程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向各幼儿园推荐适宜的课程教材供各园选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园本化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第五条各幼儿园要成立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园长为幼儿园课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园本化课程的修订与实施,同时要加强课程改革的培训工作,完善园本培训的各项长效机制。
第六条幼儿园课程建构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应以幼儿和谐、主动发展为取向,课程内容以整合开放为特点,课程实施以活动体验为特征,课程评价以发展为导向,课程管理以民主为原则。
第七条幼儿园课程目标: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以幼儿和谐、主动发展为取向,促进幼儿健康水平以及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发展,使幼儿成为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观、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让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主要目标:
,积极活动,增强体质,提高运动能力和行动的安全性。初步形成文明卫生的生活态度和习惯,独立自信地做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责任感。
,具有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性。
,丰富社会生活经验,初步了解并遵守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规则,体验人与人相互关爱与协作的重要和快乐。
,接触社会,初步了解人与环境的依存关系,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学会用多种方式表现、交流、分享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能发现和感受生活中的美,萌发审美情趣。
第八条幼儿园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应从幼儿的生活出发,关注周围环境资源,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以满足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处理好各阶段的纵向衔接,同时重视各领域内容(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的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启蒙性、综合性、趣味性、开放性、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有利于幼儿循序渐进地学习。
第九条幼儿园课程实施:以幼儿园一日活动的形式组织实施,以主题活动的形式呈现,在预设的基础上关注生成。
,从本社区、本园的条件出发,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拟订相关课程实施计划;如学期计划、主题活动计划、周计划(包括区域活动、游戏活动的安排)等。
,可根据幼儿发展实际水平和生活经验、兴趣的需要,灵活调整教育目标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