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 】是由【海洋里徜徉知识】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对不定期租赁合同或视为不定期租赁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6、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