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诉讼中中国宪法适用论文
【内容提要】宪法通过适用而进入诉讼程序是宪法发展趋势之一,文章对宪法适用在我国还未进入诉讼视域的原因从表层和深层作了分析,从法理上阐明了宪法进入诉讼是必要和可行的,最后提出了双轨制的宪法适用方案。
【英文摘要】It is one of the tendencies of the constitution developmentthat the constitution is applied to the la the point of jurisprudence and also proposes thedual-system application scheme of the constitution.
【关键词】宪法适用/诉讼/双轨制The applic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La
【正文】
树立宪法权威,确立宪法至上地位,关键一环是宪法实施(注:参见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349-350.)。宪法实施包括宪法执行、宪法遵守和宪法适用等。 1)M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 1999(134).)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宪法实施适用应当成为宪法发挥作用的关键。
宪法除了实施这一法的共性外,与其他法律相比,还具有最高性、根本性、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在中国,其他法律都是在宪法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其他法律都要以宪法为依据和根本准则。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无限复杂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非至上性之间永远存在矛盾。当立法者对社会生活某一方面没有预见到或者虽预见到而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立法时,对这一类纠纷的解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就留下了真空。但法官不能因为法无明文规定而拒绝裁判。这时除了寻求一般法律原则作为克服成文法局限性之工具外,法官引用宪法规范直接作出裁断显然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好路径。因此,宪法作为克服法律完备性之局限的工具,应当进入诉讼视域。
其次,有人反对直接适用宪法,认为宪法规范只有行为模式,没有对法律后果的制裁。这显然也是对法律适用的不理解使然。研究法律适用的概念可以看出,法律适用的法律规范并不要求一定有法律后果的规定才可以适用。很多部门法规范没有直接制裁性也在审判实践中得到适用。
另外,从法律责任分析,法律责任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之分。要承担违宪责任就要建立宪法适用机制,否则违宪责任不能落到实处。
以上从宪法与法律的个性与共性关系谈到宪法作为法律在理论上也与其他法律一样可以直接适用。但在实际生活中的宪法适用与否则没有论及,为了证明这一点,要运用比较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来说明。当今世界有宪法的国家(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绝大部分有直接适用效力。大都建立了相应的宪法适用诉讼机制,世界上各国宪法诉讼机制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宪法适用诉讼机关,如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对宪法适用的另一种做法以美国为代表。美国在宪法条文中未明文规定违宪审查制,美国的违宪审查制是通过著名的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确立了普通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直接引用宪法判案的案例非常多(注:See NORMAN
·Vieira:Co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