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河道生态整治导则
(导则编制说明及研究报告)
目录
1 总论 1
编制背景 1
编制依据 1
指导思想 2
编制原则 2
工作流程 2
2 导则编制说明 3
3
技术篇 4
功能篇 6
3 上海市河道生态整治对策研究 10
自然社会经济特征 10
水环境概况 11
上海市河道综合整治对策研究 12
上海河道综合整治的机遇 16
国内外河流整治和管理经验 16
上海市河道综合整治对策 24
上海市河道生态整治对策 29
4 河道整治公众参与调查研究 44
调查目的 44
调查问卷及方案设计 44
调查结果分析 51
总论
编制背景
上海市地处我原东缘,濒江临海,境内江、河、湖、塘相间,水网交织,上海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河道给上海带来了活力,也给上海带来魅力。1998年以来,上海市加强了对河道的综合整治,以改善河道景观,改变过去脏、乱、差的形象。尤其是近三年来,上海市以“安全、资源、环境、景观”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水建设理念为指导,建设了水质改善型、滨河景观型、生态环境型河道,开展了安全、生态、游憩功能兼顾的河道整治工程,把河道整治与城市安全、城市景观,水资源利用以及市民生活质量提高紧密结合在一起;同时,以“清、疏、建、拆、绿、管”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也在全市铺开,并取得一定效果。至2001年底,苏州河基本消除黑臭,水质进一步改善;全市区(县)管以上河道基本达到“面清、岸洁、有绿”的阶段性治理目标,已经治理的中小河道水体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本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虽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上海市建成“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也给新一阶段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总结现有河道综合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上海市情制订《上海市河道生态整治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引导、规范河道的保护、整治和管理工作,对实现上海市“水清、岸绿、景美、游畅”,构筑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形象相适应的东方水都新景观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上海市水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资源普查报告》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国家及上海市河道整治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
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树立“安全、资源、环境、景观”四位一体的思想,以人与自然的协调为本,环境为重,科技为先,总结经验,为实现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形象相适应的“水清、岸绿、景美、游畅”的“东方水都”新景观的水环境建设目标,围绕“沟通水系、调活水体、营造水景、改善生态”的具体要求,规范上海市河道综合整治实施工作。
编制原则
坚持以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的原则
遵循自然、社会、经济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体现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本,环境为重,科技为先的原则
坚持“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循环经济”原则
工作流程
资料分析
任务下达
确定导则编制提纲及指导思想,提出初步工作大纲和计划
征求相关专家和部门意见
完善导则编制提纲,确定编制工作大纲和工作计划,开始编制工作
部门调研
现场调研
专家咨询
公众调查
现状分析专题研究经验借鉴
编制完成导则初稿,提交研究初步成果
征求部门和专家意见
提交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项目验收
文本完善,完成研究内容
导则编制说明
《上海市河道生态整治实施导则》包括四个章节的内容。依次分别为:总则、技术篇、功能篇、附则。以下分别从导则条目的编制目的、编制内容、编制依据等方面对导则各部分进行说明:
本篇编制目的是按照国家、太湖流域及上海市河道管理有关规定,明确上海市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的法律依据,限定导则的适用范围,明确河道生态整治的具体要求和河道综合整治管理部门的权责。
编制目的
本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1996年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多年的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提出将上海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城市总体目标也给我市新一阶段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总结以往河道综合整治经验基础上,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上海自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