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
院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举办单位浙江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
所属省份浙江省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制
二○○八年八月
填写要求
一、请依据批准立项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如实填写;
二、各级项目进度均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及经费预算;
三、请按照本任务书格式填写,其中第3A、3B、3C、4A、4B、4C、5表须按照立项项目逐项填写,分项分页;
四、本任务书请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上报。
表格目录
3
6
3A- 8
3B- 10
3C- 21
3A- 31
3B- 33
3C- 43
3A- 46
3B- 47
3C- 61
3A- 63
3B- 65
79
80
96
100
125
126
127
128
129
院校
基本
信息
法人
代表
信息
姓名
部门及职务
联
系
人
信息
姓名
部门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传真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手机
E-mail
通信地址
邮编
建设总
目标及
项目分
年度建
设目标
建设总目标:
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在浙江省司法厅和教育厅的直接领导下,与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杭州市司法局、宁波市司法局和温州市司法局以及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协会等行业部门建立战略联盟,强化刑事执行、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劳教管理)和法律事务五大专业建设。法律执行类专业创建“校局联盟、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人才培养模式,司法技术类专业创建“校协联盟、工学交替、能力递进”人才培养模式,法律实务类创建“校区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基于司法工作过程、突出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特征的5个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及课程改革,打造警德高尚、能教善战、专兼结合、双向流动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按照司法工作实战要求建设具有“训练、考核、鉴定”功能、拥有“真实的情境、真实的任务、真实的规程”的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提升以“司法技术研发、集成、推广”为标志的社会服务能力,完善具有“全面、全员、全程”特征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开展刑事司法和安全防范技术专业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增强学校基础管理能力。经过示范周期建设,将学院建成中央政法委确认的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成功范例,全国监狱劳教、基层司法、安全防范领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成为一所立足浙江、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现代司法高等职业学院。
——以建立“五局、三会”等行业部门产学战略联盟机制为保障,4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和1个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创新以“警学结合、教学练战”、“工学交替、能力递进”、“学习与服务相融合”为主要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刑事执行专业和行政执行专业与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劳教管理局共同制定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岗位技能标准,联手认证职业资格,创建“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人才培养模式;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和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加强与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浙江省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和浙江省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协会的合作,开展以“工学交替、能力递进”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非中央财政支持法律事务专业与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司法局建立合作关系,与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所等单位合作,开展“学习与服务相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基于“岗位——任务——能力——课程”的课程开发路径,以“实际、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