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作业指导书:派车管理办法
版本: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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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 职责:管理部为本办法及相关表单制定修改执行废之主办单位,管理部驾驶员为本办法的执行落实及配合单位。
4 申请派车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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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1天提出书面派车申请;
2. 处理非紧急的临时业务时,应于派车前2小时提出书面派车申请;
3. 处理紧急的突发事件时,应当面或电话通报管理部相关主管,在简要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后可以派
车,但必须在相关事件处理完毕后2小时内补办派车手续。
派车流程
1. 派车申请人应于当日17:00前,提交次日的派车申请。但在苏州以外范围的城市派长途车时,必须提前2天。
2. 派车申请人填写一式两联的《用车申请单》提出申请,并交本部门主管审核。
3. 经审核后的用《用车申请单》,由申请人交管理部审批派车。
4. 派车单中申请人填写部门、使用人、外出事由、用车时间和预计返厂时间,司机和车辆由管理部填写。在申请时间内不能准时返厂的,必须及时向管理部说明情况。
5. 派车申请人拿管理部审核安排的《用车申请单》找指定的车辆和驾驶员出车。
6. 司机收到管理部审核的派车单后,根据用车单位的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出车前填写《车辆出车记录》。
7. 用车人和司机必须按照《用车申请单》的具体路行驶,不许私自更改行车路线和地方。
8. 回厂后用车申请人需在本次出车过程中发生费用的票据上签字,并确认出车记录。
作业指导书:派车管理办法
版本: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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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如下:
用车单位提出申请
部门主管审核
管理部核准调度
返回用车部门
用车人员交单给司机
保安登记收单放心
用车人签单
回厂报销结算
定/日期审核/日期核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