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芭蕉民族初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本次运动会由政教处、团委主办,工会、教务处协办。
二、竞赛时间
2012年11月7日(遇雨天顺延)
三、竞赛地点
学校校园内
四、参赛单位
全校各班级、全体教职工
五、竞赛分组与项目
(一)竞赛分组:
学生男、女甲(九年级)、乙(八年级)、丙(七年级)组。
教师组男、女甲组(35岁以上);男、女乙组(35岁以下)。
年龄计算时间:1976年9月30日。
(二)竞赛项目:
单项项目:
1、学生组男、女甲、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
跳绳(1分钟累计)、立定跳远、实心球、50米高脚竞速。
2、学生组男、女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0米、1500米、
跳绳(1分钟累计)、立定跳远、实心球、50米高脚竞速
3、教师男、女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男)、跳绳、
立定跳远、铅球
集体项目:
男、女4×200米接力 20×50米迎面接力(混合)
男、女4×50米高脚竞速接力拔河(男、女11人)
六、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学校的在籍且身体健康学生(资格以教育局学籍管理审定为准)。
七、竞赛办法
(一)各单项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1500米、3000米可限报6人),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另可兼报接力);
(二)竞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解释由赛事主管在领队、教练会后宣布执行;
(三)比赛器材及运动员号码簿由大会统一准备。
八、计分、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比赛项目均录取前8名,田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第一名除外),但无下一名次,前后两名次(或几个名次)得分相加后的平均数即为前列名次者的得分。参赛人数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