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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内部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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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内部培训.ppt

上传人:mkjafow 2018/2/20 文件大小:1.8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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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内部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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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原油期货业务内部培训
东证期货研究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9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33315862
网址::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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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法律规则
交易业务
结算业务



风控业务
原油期货合约及交割业务
技术&系统对接



一、法律规则
1、能源中心基本情况
法律规则
能源中心基本情况
争夺原油定价权
人民币国际化
能源安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出资设立的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国际性交易场所,根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证监会有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能。
2013年11月6日,能源中心注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安排原油、天然气、石化产品等能源类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定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信息,提供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
2、期货市场最新配套政策
法律规则
最新配套政策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开户及适当性制度
开户义务与目前的操作一致
境外交易者适用我国期货市场的统一开户原则
明确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应该实施交易者适当性管理
证监会原则性要求
境外交易者的适当性管理原则,即“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实行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境外经纪机构应当执行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境外交易者应当遵守交易者适当性制度。
最新配套政策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参与模式
境外
交易者
期货
交易所
境内期货公司
境外经纪机构
模式一:期货公司直接代理
模式二:二级代理
模式三:境外经纪机构直接入场
模式四:境外交易者直接入场
最新配套政策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结算模式
境外
交易者
期货
交易所
有结算资格的
期货公司会员
境外经纪机构
模式一:期货公司直接代理
模式二:二级代理
模式三:境外经纪机构直接入场
模式四:境外交易者直接入场
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会员
有结算资格的其他机构
最新配套政策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风险控制
按照对会员与客户的规定采取措施
设定持仓报告标准
符合要求的银行账户作为期货结算账户(外汇政策);专户管理
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运营要求
保证金封闭运行
风险处置
大户持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