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中文名称为: 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金为两千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出资。
公司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王先生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
李先生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涂先生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第五条公司营业期限为三十年。
第六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比例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守法,追求卓越,有益社会,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体育休闲设施的开发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建设及代理,代办拆迁,受有关部门委托实施土地整治,休闲酒店建设、酒店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咨询服务,酒店设备及酒店用品。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适时地拓展和增加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和内容。
第三章股份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非公开募集;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股东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时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出据出资证明书,并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