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城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人户分离现状及原因,探索如何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查准人户分离人口,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积累经验,特进行本次试点调查。
二、调查范围
本次人户分离试点调查在景山街道汪芝麻社区居委会进行。
三、调查对象
本次试点的调查对象为抽中社区居委会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包括两部分人,一是2009年7月31日晚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委会的人;二是户口在本户,2009年7月31日晚未住本社区居委会区域内的人。
四、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试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9年8月1日零时。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调查的组织领导
本次试点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和市局、总队统一领导,由区统计局、调查队人口试点调查小组负责组织,景山街道人口试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在在景山街道办事处、汪芝麻社区居委会和景山派出所的密切协助下进行。
(二)调查方式
本次试点调查采取两种调查方式:一是到相关部门走访调研,了解掌握部门行政记录资料的主要内容及统计方法;二是派调查员到抽中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登记。
(三)开展部门调研
在入户调查前,要对相关部门及基层组织等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各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和管理的相关情况,研究如何将部门行政记录更好地应用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
(四)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选聘、培训与管理
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由熟悉调查小区基本情况的办事处及基层组织中相关人员担任。按照每个调查小区100户、250人的规模将被抽中社区居委会划分调查小区。
本次试点调查采取一级培训的方式,由市局、总队负责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区统计局、调查队及景山街道人口试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对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的协调和沟通,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调查的宣传工作
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试点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告知他们所有参与调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都会为被调查户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保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如实反映情况。
要调动和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悬挂横幅、张贴通知公告、制作宣传展板、发放
“致居民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并且利用入户摸底的有利时机,开展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宣传咨询台,文艺演出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要让试点地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告知他们所有参与调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都会为被调查户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保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如实反映情况。
(六)调查小区的划定
区统计局、调查队负责调查小区划分工作的组织,景山街道办事处人口试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市局、总队的要求,按照每个调查小区100户、250人的规模将试点社区划分为九个调查小区。明确社区居委会以及调查小区的边界,标明调查小区内的重要地理要素,标明调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并编号,做到调查小区地域完整、不重不漏。7月15日前完成调查小区的划分工作。
(七)部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市局、总队负责试点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资料收集,区统计局、调查队负责组织试点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资料的收集,景山街道办事处人口试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抽中地区对流动人口资料和户籍人口资料按照调查小区范围进行整理划分。7月24日前完成部门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八)调查摸底工作
摸底工作是调查登记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要对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全面扫描,逐户访查,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由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在景山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进行。通过摸底,重点掌握本调查小区内住本户、户口在本社区居委会的人数、住本户、户口在外社区居(村)委会的人数、户口在本户、不住本社区居委会的人数、户口待定的人数、港澳台人数及外籍人数。
摸底工作时间为2009年7月25-31日。8月2日将《调查小区地图》,及《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上报区统计局、调查队。
(九)入户登记、复查工作
登记复查工作由景山街道办事处人口试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完成。入户登记时间为2009年8月1-10日。在入户登记的过程中,调查指导员要对调查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应注意的事项。调查员要逐人逐项登记各个项目,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每日下午16时向街道人口试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调查进度。
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调查指导员要及时组织调查员对登记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复查工作采取自查、互查、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