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黄石市2007-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
一、背景
自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我市麻疹发病率比实施计划免疫前有大幅度下降。但近三年来,我市麻疹疫情有所回升,局部麻疹发病时有发生。特别是2007年,元月1日~11月26日共报告麻疹239例,其中黄石城区报告60例(黄石港区21例、西塞山区27例、下陆区9例、铁山区3例),%;大冶市144例,%;阳新县35例,%;在调查的239例病人中,0~8个月21例,%;8月~1岁47例,%;1~3岁97例,%;4岁~6岁40例,%,10岁~20岁26例,%,≥30岁8例,%。
麻疹疫情呈明显上升趋势,麻疹仍然是威胁儿童生命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之一。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06-2012年全国和湖北省消除麻疹行动实施计划,我市决定对全市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通过强化免疫使所有适龄人群,包括免疫空白人群和累积的易感人群得到一次免疫,提高人群整体免疫水平,有效控制我市的麻疹疫情,降低麻疹的发病率,为我市消除麻疹工作奠定基础。为保证这次活动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实施,根据省卫生厅《
关于在黄石市、恩施州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三、实施时间、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活动时间
接种时间全市统一为2008年1月5~15日,其中1月5~7日为8月龄~4岁儿童接种时间,1月8~11日为4~14岁儿童接种时间,1月12~15日为查漏补种时间,各地必须按照“黄石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时间安排要求开展工作。≤6岁以下儿童本次接种要记入接种卡、证,其他年龄组儿童要登记在册。本次接种不作为基础与加强免疫的针次,本次接种完成后,间隔一个月仍按原免疫程序实施麻疹疫苗的接种。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所辖的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
(三)接种对象
有接种禁忌症、已患过麻疹的儿童除外,其他8月龄~14周岁儿童均为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
即1994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5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无论本地或外来儿童都是接种对象,都接种一剂()麻疹疫苗,本次活动儿童的接种实行属地化管理(托、幼及在校儿童由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责任单位负责)。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在各接种单位汇总并保存。
四、任务指标
以县、乡镇(街道办)为单位,8月龄~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五、经费及接种疫苗要求
本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所用疫苗、注射器材、相关资料(方案、填报表格)疫苗等物资的储运、分发等工作。市、县(市)财政部门落实接种补助经费及工作经费。严禁向受种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接种单位利用本次麻疹强化免疫,接种麻风二联或麻风腮三联等(二类疫苗)收费疫苗。为保证接种安全,接种使用后的注射器及其它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总体时间安排
1、2007年12月20日前,市级制订《黄石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并完成县市及城区所有接种单位的麻疹强化免疫业务技术培训班。
2、2007年12月底以前,市疾控中心将疫苗、注射器、宣传品、相关表格等下发到各县市和城区所有接种单位。
3、2007年12月底以前各地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成立县级相关组织并完成辖区内乡镇级业务培训。
4、2007年12月底,由市政府召开专门的麻疹强化免疫部署动员会议。参加人员市、各县区政府领导、卫生、教育、新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安排部署麻疹强化免疫工作。
5、2008年1月1日~15日,全市各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电视、报纸等)广泛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活动。
6、2007年12月28日各乡镇召开强化免疫活动动员会,布置本地强化免疫活动,并完成辖区内接种单位的麻疹强化免疫业务技术培训。
7、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3日,各级开展摸底工作,重点要将漏证、漏卡、漏种和流动儿童登记在册;并将告家长通知书发放到家长手中。
8、2008年1月4~5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的摸底工作进行评价,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0名接种对象(学校、街道、挨门挨户各调查10名),若出现有1名及以上对象漏登,则该乡必须重新开展摸底工作。
9、2008年1月5~15日,接种人员进入现场开展接种。
10、2008年1月5~15日接种期间,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领导巡视组到接种单位视察工作情况,每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