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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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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bai1968104 2018/2/22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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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徽省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公司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安徽省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照规定程序对担保项目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本公司有权不接受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项目提供担保的指令。
第三条公司为受托运作的委托理财资金设立专门账户,并将委托理财资金业务与自身担保业务分开管理、核算。
第四条公司担保收费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中小企业负担,担保费率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第五条为规避单个企业担保风险,公司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具体担保放大倍数由公司与合作银行根据合作协议确定。
第六条公司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合作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贷款实行比例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密切协作,及时交换和通报受保企业的有关信息,加强对受保企业的监督,共同维护双方权益。

第七条公司建立严格的担保评审制度,配备或聘请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才,采用先进的项目评价系统,提高评估能力,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注重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群,积累完整、详实的客户资料,为项目评估建立可靠的信息基础;严格执行科学的决策程序,切实防止盲目决策;加强对担保项目的跟踪,完善对投保企业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强化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保证合规经营。
第八条公司建立健全反担保措施制度,要求受保企业以其合法的财产(包括股权)抵押或权利质押等方式,提供可靠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第九条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风险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第十条公司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运用担保资金。公司按照
《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提取准备金,存入合作银行或相关机构指定的银行,用于代偿逾期担保或者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具体考核办法及细则综合考虑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代偿损失、资产结构及其社会和经济效益而确定,并另行订立。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向主管财政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其他报表和资料,于每月底前将上月的营业统计报表报送主管财政部门;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将上一年度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有关报表报送主管财政部门。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节依据、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安徽省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展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安徽省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及其他与本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设立。
第二条本规定的目的在于督促公司员工遵章守纪;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强化管理,从严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龙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节处罚原则
第四条违章必究原则。规章制度是公司稳定经营的基本保证,每个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必须依照本规定处理。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处理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应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判定错误性质,区分不同情况,依照本规定,给予违反制度员工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人人平等原则。不允许有不受规章制度约束的特殊员工,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含公司负责人)都必须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的处罚必须依照本规定提出的程序进行。属于集体决定的处罚事项,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第八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可以并用。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员工的处罚,达到教育本人、警告他人、纠正错误、改进工作的目的。
第三节处罚种类
第九条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是由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公司员工会上宣读;通报批评是指将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及批评意见在公司进行书面通报。
第十条经济处罚。处罚金额额度一般不超过被罚员工月工资标准的20%,赔偿金额损失包括部分赔偿和全部赔偿。
第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国家相关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及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节处罚实施
第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人员的处罚意见由规章制度检查人员、综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