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规范休假程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公司签订返聘协议、劳务协议、实习协议等各类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解释,并建立员工请假管理台帐;
2、各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假期种类及标准
1、事假:以半天作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天按照半天计算。一次性连续事假不得超过5天,公司批准的除外。
2、病假:员工患一般疾病需要休养的,可一次性申请5天(含)以内的病假,需要5天以上治疗休养的,可申请的病假期限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其中,病假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病假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病假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病假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病假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病假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零星假:以2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2小时按照2小时计算。每月不超过2次,不得同时使用。
4、婚假:初婚、再婚、复婚的假期为3天。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假期增加12天。婚假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婚假须一次性申请,不得分段申请。
5、产假:正常分娩、7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的,产假98天(包括产前15天)。难产者增加15天产后假。多胞胎者,增加产后假15天/每胎。计划内生育,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配偶接受绝育手术的,另一方可享受7天假期。前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6、哺乳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员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六个月哺乳假。
7、哺乳期:婴幼儿一周岁内,女员工可享受每天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天。
8、护理假:配偶生育,男员工可申请7天护理假,其中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9、慰唁假: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配偶祖父母及父母)逝世,可申请3天慰唁假,路程500公里及以上,给予2天路程假。其中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10、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医院证明需要休息治疗的,可享受最多12个月的工伤假,即停工留薪期。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1、年休假:累计工龄1年至10年(不含),可享受5天年休假;累计工龄满10年(含)至20年,可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