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各市人民政府:
由省辖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原则同意划分方案。
二、请各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饮用水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请各市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尽快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
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
序
号
分
序
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地
名称
水厂名称
水源所在地(河、湖)
水源地
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1
1
南京市
夹江水源地
江宁区自来水厂
城南水厂
北河口水厂
长江
河流
江宁区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500米至城南水厂取水口下游500米的全部水域范围;北河口水厂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的全部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上夹江口至下夹江口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夹江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夹江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2
2
南京市
燕子矶水源地
城北水厂
长江
河流
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总
序
号
分
序
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地
名称
水厂名称
水源所在地(河、湖)
水源地
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3
3
南京市
八卦洲(左汊)上坝水源地
远古水厂
长江
河流
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4
4
南京市
江浦、浦口水源地
江浦水厂
长江
河流
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七里河与城南河交汇处),下延500米(定向河入江口)之间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总
序
号
分
序
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地
名称
水厂名称
水源所在地(河、湖)
水源地
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5
5
南京
溧水县
中山水库及方便水库水源地
溧水县自来水厂
中山水库、方便水库
水库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
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6
6
南京
高淳县
固城湖水源地
高淳县水厂
固城湖
湖泊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总
序
号
分
序
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地
名称
水厂名称
水源所在地(河、湖)
水源地
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7
7
南京市
江宁子汇洲水源地
(在建)
江宁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