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011年6月26日
烟台开发区流管办制
1
主要内容
一、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概念和意义
二、登记备案业务流程及相关表格的填写
三、房产经纪中介在登记备案中的作用
四、违规出租行为及其查处
2
一、概念
1、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房租的行为。在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应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到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登记备案。
3
登记备案审查的内容
一是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二是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三是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如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四是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办理登记备案后,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核查双方提供合法有效证件,这无疑会给双方上一个“保险”
4
登记备案的意义
1、登记备案是出租房屋纳入管理的关键一步,他不仅关系到房屋租赁信息的采集和税费征收,更关系到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和计划生育的落实。
2、在“以房管人”的模式下,只有掌握了房屋租赁的情况,才能通过出租屋掌握好、管理好居住在出租屋里的流动人口(预防出租屋犯罪逃走)。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租赁纠纷证据认定、办理居(暂)住证、子女入(转)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事项的重要凭证。
5
登记备案的意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房东不能随意提高房租,也不能随意的终止租赁合同,也不能提前收回房屋。可以很好的保证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已经备案好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续租,出卖,买卖不破租赁)
6
不登记备案的危害
1、许多出租户不签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租房者看房后,交钱了事,不看房主的产权证明。而房主也不核实租房者的身份,给一些不法分子欺骗租房者、从事不法活动以可乘之机,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2、很多房东并不十分了解租房人的身份,房客也怀疑房东是否是“二房东”和相关的证件是否真实,担心自己的租金被骗走。隐患由此产生,双方互相提防,互不放心,不利于租赁关系的稳定。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就是对对租赁行为进行了认证,上了“保险”,有利于明确租赁双方的权责关系。
7
房屋租赁合同
1、凡是在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行为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流管办制定了一份合同范本,供各街道办事处流管中心借鉴使用
2、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8
二、登记备案的相关法律条款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9
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必须同时签订综合责任书,
2、签订综合责任书的主要目的是:
明确房屋出租人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计划生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责任书》由街道办事处流管中心会同公安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与出租人共同签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