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收费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印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单位性质
帐号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收费对象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申请单位意见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发证机关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人
经办人
许可证正本号码
许可证副本号码
说明:
申请表由申请单位按表内内容填写至“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后,送其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开户银行”是指收费资金的开户银行:“单位性质”是指行政、事业、社会办学及社会办医单位等。
申请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价格主管部门方可受理:
填写《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申请文件一份(打印件);
收费依据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退回,下同);
批准成立机构的文件和有关的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属换证的,需交回原收费许可证(正、副本);
被委托收费的单位,应提交委托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法人资格证明、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