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技术要求
山西省水利厅
前言
《山西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是根据《山西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大纲》和水利部、海委、黄委等有关技术要求编制而成的,目的是明确我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各分项任务的技术路线、任务分工等技术工作细节,重点是明确各市及各编制单位的工作内容、提交的成果和工作进度。
《技术要求》按照基础工作、总体规划、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流域综合管理体系、重点枢纽工程及综合利用工程、其它专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评价、近期工程实施意见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共十二部分任务编写。其中,“跨省河流水量分配规划方案”由海委负责编制,我省配合,由于基础工作和协调工作量很大,其技术要求单列于附录B;“入河排污口核查”属于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内容,但主要为外业调查和监测,工作性质特殊,其技术要求单列于附录C。
《技术要求》提出了各分项任务的技术路线,明确了现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规划成果(如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与本次规划修编的关系,尽可能利用现有规划成果,减少重复工作;提出了本次修编需要新增加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明确了省、市和编制单位的任务分工。由省水利厅负责的分项任务,各市或各编制单位按《技术要求》协助开展工作;由各市或有关编制单位负责的分项任务,各市或编制单位提出初稿后,由省水利厅协调汇总。其中,《技术要求》中所有表格样式均要求由有关单位填写。
目录
1基础工作 1
1
2
3
4
4
4
2总体规划 5
5
、开发、保护和管理主要任务分析 5
5
6
3城乡供水保障体系 7
7
10
11
11
4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保障体系 13
13
19
24
28
5防洪减灾保障体系 31
31
31
32
32
33
33
6流域综合管理体系 34
34
34
34
35
35
36
7重点枢纽工程及综合利用工程规划 37
8其它专业规划 38
38
38
38
39
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0
40
40
40
40
10投资匡算及实施效果评价 41
41
41
41
11近期工程实施意见 42
12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3
附录 44
A 山西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分区表 45
B 跨省河流水量分配规划方案技术要求 53
C 入河排污口调查技术要求 63
附表 68
A 基础工作 69
B 城乡供水保障体系 75
C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保障体系 84
D 防洪减灾保障体系 95
E 流域综合管理体系 98
F 其他专业规划工作 99
1基础工作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规划成果基础上进行的。基本资料的收集以现状情况调查为主,适当补充各专业规划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基础资料。大体上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水文资料
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所在流域现有资料情况,收集必要的气象、水文资料。海委和黄委提出的资料要求,由省水文局负责提供,见附表1-1、附表1-2。
收集全省及各市2003~2005年统计年鉴及电子文档。
收集流域水系图和主要灌区、水库区、主要枢纽建筑物、主要河道的地形图及主要河道的纵横断面图等。
按照海委的要求,为全面掌握海河流域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状况,在2003年海河流域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基础上,开展2007年海河流域水功能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