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科室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机关科室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机关科室管理,促进科室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形成严谨有序的工作作风,便于开展机关各科室工作考核、评比、竞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机关各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共分为四个部分。
一、实施办法
实行以各科室为单位的计分考核办法,由各科室按月轮流检查评分。局属机关科室依次为:①综合办;②运输科;③安技科;④财务科;⑤物资后勤科;⑥企管办(计划统计科);⑦劳资科;⑻工会。具体轮流检查评分方式为:一月起由序号①科室负责对其他科室进行抽查、检查、打分(例如:一月由综合办检查其他科室,二月由安技科检查其他科室,以此类推),以后逐月对由下一序号科室对其他科室进行抽查、检查、打分,直至所有科室完成对其他科室一轮抽查、检查、打分,然后重新按照之前顺序继续进行检查、抽查、打分(次年接着按之前的顺序继续进行)。
每月26日(遇节假日改为26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执勤科室将填制好的机关科室工作考核成绩表交到综合办公室。
二、考核方式
、检查等方式,抽查、检查共三次,每月按科室劳动纪律检查、抽查(所得总分÷检查次数)平均得分÷科室总人数+当月遵章守纪和团结协作得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得分=该科室的月度得分;
。
三、评分办法
为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的参与热情,便于考核活动的开展,本办法采取考核加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
①劳动纪律:检查、抽查科室人员每到岗一人加30分(因工作外出经科室负责人证明,视同到岗给予加分),到岗人员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时间内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一人加30分;
②遵纪守法和团结协作:科室人员遵纪守法和团结协作情况较好加20分。若发生不团结协作事件或违法、违章、违纪行为,按其影响和性质进行加分,后果恶劣的可不加分或扣分;
③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较好无不良反映加20分,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不好出现差错时,视具体情况进行加分;
。
四、奖惩办法
(名次)计入各科室月度、年度奖金考核范围;
,每一季度进行一次成绩汇总,八个科室中成绩名列前两名的科室将获得优秀科室季度流动红旗,并获得物质奖励。
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尽之处,比照《机关科室考核管理办法》划定。本办法由局监察科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20__年_月机关科室工作考核成绩表
填表科室: 检查、抽查日期:
项目名称
具体得分
科室名称
科
室
人
数
劳动纪律
检查抽查
遵纪
守法
和
团结
协作
情况
得分
当月
工作
完成
情况
得分
当
月
所
得
成
绩
所
得
名
次
备
注
第
一
次
得
分
第
二
次
得
分
第
三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