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计算机的使用更趋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外贸分公司、物业分公司和研发中心的计算机管理。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作为各单位计算机的统一管理机构,承担集团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的计算机的统一管理以及计算机和零配件的采购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部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升级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各部门电脑系统的正常运行。集团所属外贸分公司、物业分公司和研发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和网络的日常维护及软、硬件的升级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自行负责计算机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工作,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外来磁盘和软件必须经安全检测,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第六条计算机内各部门录入的信息、资料等局域网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只供内部查阅和使用,不得拷贝或其它形式的外传,严禁外来人员使用和查阅计算机内部资料。
第七条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所有涉及到机密信息资料及业务信息的计算机,一律禁止直接或间接的接入国际互联网。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之间必须设置严格的物理隔离。严禁在现有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内拷贝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八条严格执行计算机磁盘登记保管办法,磁盘保存的业务数据、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外传,有关人员离职或调动时须将所保管的有关资料移交后续人员。如发现资料外传或泄密事件,公司将严格按照保密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计算机的配置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为前提,总经理办公室按照岗位性质和工作要求决定购置电脑的品牌及CPU、主板、硬盘、内存、显示器等相关硬件配置。
计算机软件的配置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统一购买,各单位主管人员自行负责安装维护。
第十条计算机的采购由各需求单位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明确基本配置,提出调配或购买的书面意见,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各单位不得自行随意购买。
第十一条计算机配件须更换时,由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主管人员签字,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更换。
第十二条计算机设备购入后,由各单位主管人员验收安装,调试完成后编制设备档案,再由财务部报销入帐,使用单位办理使用手续。设备附带的相关资料由各单位主管人员统一管理并随设备档案建立清单资料。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内所有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