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网络犯罪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人们的社会生活也正随之而改变,网络已成为可以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在这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里,犯罪分子也会借助高智能、无现场、低风险及难防控等特性采取一切手段实施各种网络犯罪。要完善互联网这片“净土”,那么我们必须了解网络犯罪的特点,懂得如何预防和处理网络犯罪的措施,方能还网络之“蓝天”。
【关键词】:网络犯罪特点预防与治理
国际互联网(简称因特网)的日益推进和快速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提高了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无限商机的同时,也成为了犯罪分子新的犯罪平台。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用户数量的激增,网络犯罪也呈现出几何级增长的趋势,在一些领域已呈泛滥成灾之势。一位精通网络的社会学家说:“互联网是一个自由且身份隐蔽的地方,网络犯罪的隐秘性非一般犯罪可比,而人类一旦冲破了某种束缚,其行为可能近乎疯狂,潜伏于人心深处的邪念头便会无拘无束地发泄”。目前网络犯罪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因此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研究,不断强化和完善各种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手段,对于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网络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直接危害网络安全及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由于网络具有传播快、散布广、隐蔽性强的特点,因此,网络犯罪较之其它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分析其特点,主要包括:
(一)、犯罪手段日趋月新
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21世纪的时代特征。网络科技飞速发展,在为广大民众带来便捷和舒适的同时,也为网络犯罪形式和手段的翻新提供了新的助力,网络犯罪的途径和形式不断翻新。
“三网合一”助推手机成为实施网络犯罪的新手段;利用用相关软件和服务器,将网络电话介入到现实生活中的电话线路中并实施了犯罪的“电话诈骗”活动也日益猖獗。
(二)、犯罪主体的多元化及低龄化
网络犯罪初期,犯罪主体大多为一些有较高学历和熟练计算机专业技能的“白领”人士,如程序设计师、工程师、系统管理员、金融机构负责人等等,但随着***的泛滥和网络的普及, 各种职业、各种年龄、各种身份的人都能通过学****和自我摸索, 就能够具备一定的犯罪能力,侵入并破坏计算机的安全系统 来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据统计,目前网络犯罪主体的年龄在35 岁以下的约占整个网络犯罪分子人数的83%,有的网络犯罪分子甚至是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主体的多样性及低龄化特点,对 于有效控制、打击网络犯罪也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犯罪形式多样化与结果多元化
与原有的网络犯罪类型(假冒、伪造、篡改、网络诈骗、非法入侵电子邮箱等活动)相比,当今社会的网络犯罪案件类型更为复杂,不断翻新,很多新形式的犯罪类型层出不穷,如色情***秽犯罪中出现了***服务,还有网络赌博、网上诈骗等犯罪活动,而一些邪教组织和非法团体也通过网络进行宣传活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