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靖远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
工
作
手
册
靖远县人大常委会代联工委编印
二0一一年八月
换届选举的时间
2011年8月18日为全县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其他时限依此按照法律规定推定。各乡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必须于2011年8月20日前召开完毕。计划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前在县城召开。
特别提示:
1. 2011年7月21日发出换届选举公告;
2. 2011年7月24日完成选区划分;
3. 2011年7月3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4. 2011年8月4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5. 2011年8月11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6. 2011年8月18日全县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
(乡镇)选举委员会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
。
选区划分
为便于组织选举,建议各乡镇划分选区时,在上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基础上进行。先划分乡(镇)人大代表选区,然后根据本乡镇应选的县人大代表名额,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的规定,结合行政村或自然村区划,将若干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合并为一个县人大代表选区。
切记:在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时,不宜将已划分的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分割开来。
工作参考:
乡(镇)县人大代表选举选区划分和应选
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区
名称
选区范围(包括的村或单位)
人口数
应选县人大代表名额
分配数
推荐数
*县、乡两级同时换届选举,此表应按县级、乡级分列。
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选区划分和应选代表名额分配表
(将上表县级代表换成乡级代表即可)
选民名单的公告
选区在完成选民登记后应依法公告选民名单,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公告选民名单,以选区或选民小组进行:
,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并按选举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公告选民名单。
。张贴公告应选择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字迹要工整清晰,布置要庄严隆重。
,要及时组织选民阅看、审议,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情况的,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纠正,然后再以选民名单补正公告的形式在选举日两天前予以公告。
,对选民名单要再进行一次核查,如有迁入、迁出、死亡情况的等,予以补登或除名;如因特殊情况将原定选举日期推迟的,对推迟期间的增减变动的选民应予以补登或除名。
特别提示: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
、不漏登、不重登。具体为:
(1)不应该登记而登记的、登记不规范的叫错登。
(2)应该登记而没有登记的叫漏登。
(3)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登记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叫重登。
。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暂缓登记。
。具体为:
(1)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员。
(2)因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被判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3)下落不明、被公安部门宣布除名的人员。
工作参考:
一、选民登记表(统一印制)
二、选民名单公告式样
靖远县乡(镇)县人大代表(或乡人大代表) 选区选民名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将本选区选民名单列表公告如下。如有不同意见,可依照选举法第28条的规定,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区选民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选区领导小组
2011年7月30日
*乡(镇)选举委员会关于选区选民名单的公告参照此式样。
提名确定候选人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在选民名单公告后进行。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
、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为主的原则。
。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
(二)推荐初步候选人的程序和方法
。
(1)搞好宣传引导工作。
(2)按选区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
(3)采取书面形式推荐代表候选人。
(4)选区集中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
(5)汇总形成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在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时,应把握好以下两点:
(1)按姓名笔划公告。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