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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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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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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
202X
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
第一章 总则(1-4)
 
第二章 通用要求
第一节 作业线路安全(5-9)
第二节 装车、卸车和堆码(10-18)
第三节 车辆使用安全(19-24)
第四节 高处作业(25)
第五节 电气安全(26-29)
第六节 夏冬季作业安全(30-31)
 
第三章 作业人员(32-36)
 
第四章 设备设施
第一节 装卸机械(37-50)
第二节 配套设施(51-56)
第三节 工具备品(57-65)
 
第五章 机械作业
第一节通用操作(66-79)
第二节 分类操作(80-95)
第三节 司索指挥(96-101)
第四节 机械交接班(102-106)
第五节 机械检修作业(107-115)
第六章 人力作业
第一节 安全要点(116-120)
第二节 手推调车(121)
 
第七章 主要货物品类装卸作业
第一节 包装成件货物(122-126)
第二节 散堆装货物(127-130)
第三节 笨重货物(131-134)
第四节 集装箱(135-140)
第五节 危险污秽货物(141-142)
第六节 鲜活货物(143-144)
第七节 零散货物、行包(145-150)
  
第八章 应急处理
第一节 事故应急处置(151-156)
第二节 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157-164)
 
第九章 附则(165-167) 
附件1:风力分级表
附件2:吊索绳扣每端绳夹数目及间距表
附件3:装卸工具备品配备标准
附件4:钢丝绳安全起重量表
附件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附件6:各类危险货物装卸搬运安全要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铁路现代物流和装卸机械化发展需要,保障铁路货物装卸生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铁路货物装卸安全以人身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机械设备安全、货物安全和车辆安全为重点,以作业标准化为载体,通过安全风险研判预警、现场防控和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现对装卸安全风险的全过程控制,全面提升装卸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铁路货物装卸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为发展方向,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应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装卸机械、属索具和配套设施,提升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货物的装卸、搬运作业。
第五条 在货物线上进行装卸作业,须按下列规定安设带有脱轨器的红色防护信号牌(夜间及昼间能见度较低时,为红色信号灯)
01
第二章 通用要求
02
第一节 作业线路安全
03
装卸作业前,装卸工组应在货物线两端来车方向左侧钢轨上设置带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式防护信号(尽头线路只在来车一端防护)。移动式防护信号设置在距离车列不小于20米处;作业车停留位置距警冲标不足20米时,防护信号设在与警冲标相齐处。如在同一线路上车辆分解后作业时,应在该线路的最前部与最后部车辆外端防护,分解间隔大于40米时,可在间隔20米以外处设置。
01
第一节 作业线路安全
02
第二章 通用要求
第二章 通用要求
第一节 作业线路安全
㈡同一线路上两个及以上工组同时作业时,应由最先开班作业的工组(或专人)设置防护信号,最后结束作业的工组(或专人)撤除防护信号。各作业工组(有专人负责设置、撤除防护信号除外)应在防护信号上锁挂工组标识,作业完毕及时摘除。除作业工组(或专人)外,其他人员无权撤除防护信号。
防护信号牌须清洁明亮(贴反光膜或刷反光漆),规格为宽380毫米、高300毫米,四周25毫米宽白边,面板厚度2毫米以上,底边距轨面900毫米。脱轨器要具备锁闭功能。 移动式防护信号使用完毕,应存放在不影响人身和铁路交通安全的地点并加锁。固定式防护信号定、反位须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原29条)
1
第一节 作业线路安全
2
第二章 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