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A许昌市一级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分).doc

格式:doc   页数:7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A许昌市一级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分).doc

上传人:1449388646 2012/6/1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A许昌市一级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许昌市一级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分)
评价项目及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判定方法
得分
一、执行药事法规
5
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1
2
2
1、查阅医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相关文件、学录等
2、现场考核药剂科主任、专业组长、药学人员是否知晓该几项法律法规
3、检查药学部门和全院临床用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缺一项扣1分

有违法违规行为该大项不得分
二、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
45
1、药学部门布局、设施和工作流程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药学服务
2、建立临床药师制,不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技术工作
2
1
2
2
5
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合理,职责明确;根据医院用药特点,制订医院用药规章制度和药品目录。查看相关文件和工作制度
2、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并有记录
3、独立设置中、西药门诊药房、急诊药房、病房药房、药库,布局、设施和工作流程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药学服务;药品储存、准备和配发环境安全、整洁
4、门诊设用药咨询室或咨询台,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并有咨询记录
现场查看,随机测评咨询人员的专业水平
有经资质认定的专职药师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不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技术工作
核查是否有专职药师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药事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查看相关记录,做不到不得分
现场查看,
未设用药咨询室或咨询台不得分,回答问题不准确扣1分,
无专职临床药师、发现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学工作均不得分
许昌市一级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分)
评价项目及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判定方法
得分
3、加强特殊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购置、使用与安全保管,麻醉药品、贵重药品、特殊药品使用与管理符合规定
10
1、麻醉、精神药品库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门诊、急诊、住院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须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第一类精神药品须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逐日编号,按相关要求保管处方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须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专用帐册的保存要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
5、麻醉处方合格率100%
现场查看相关药品的处方、发放和管理记录,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一张麻醉处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许昌市一级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分)
评价项目及指标
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