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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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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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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广播影视电子政务与电子监察平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
(机构用户)
目录
1 阅读指南 2
编写目的 2
阅读对象 2
2 系统说明 2
系统概述 2
使用群体 2
使用要求 3
3 操作说明 3
系统登录 3
注册申请 5
业务描述 5
具体操作 5
业绩审核上报 10
业务描述 10
具体操作 12
一般信息变更 16
业务描述 16
具体操作 16
证件信息变更申请 16
业务描述 16
具体操作 17
甲种证申请 22
业务描述 22
具体操作 22
乙种证申请 24
业务描述 24
具体操作 25
个人设置 29
业务描述 29
具体操作 30
阅读指南
编写目的
本手册编写目的为用户能够借助本手册,初步掌握软件使用方法。手册从用户使用的角度,阐述了软件各个模块的使用方法及其使用流程,为用户使用软件提供指导和说明。
阅读对象
本手册的阅读对象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相关的机构用户。
系统说明
系统概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许可审批的实际情况而开发的应用软件。本系统主要功能是通过互联网、政务外网在线办理制作经营许可证、甲种证、乙种证,以及机构业绩审核等事项的申请与审批工作。本系统的运行,可以有效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成本,提高实现业务办理的透明度,并能够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与公开。
使用群体
一般制作经营机构(以下简称一般机构)、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以下简称中直机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以下简称省局),以及传媒机构管理司(以下简称总局)。
一般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为省局,中直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为总局。
使用要求
机构用户需使用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推荐使用IE9~11浏览器访问本系统。
操作说明
针对机构用户,本系统提供如下功能:
系统登录;
注册申请
业绩审核上报;
一般信息变更申请(自行变更);
证件信息变更申请(需审批);
甲种证申请;
乙种证申请;
个人设置。
以下详细说明各功能。
系统登录
机构用户通过互联网,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总局电子政务官网首页地址:.,显示系统首页。如下图所示:
图1 总局电子政务官网首页示意图
点击“在线办事入口”按钮,系统将跳转至登录页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本系统。如下图所示:
图2 系统登录页面示意图
注册申请
业务描述
注册申请业务为机构用户线下完成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后,上级管理部门在本系统上为机构用户开户,机构用户需登录系统,在线进行信息补录,之后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在线审批。机构用户只有通过审批后,才可办理业绩年审等相关业务。其中,一般机构由省局审批并办结,中直机构由总局审批并办结。
以下机构用户注册申请流程,红色方框内为本系统涉及的部分。如下图所示:
图3 机构注册申请流程图
具体操作
机构用户从上级管理部门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后,使用IE浏览器登录本系统,依次点击左侧菜单“制作机构业务”->“注册申请”,在右侧区域显示
“无外资承诺书”信息,机构用户需勾选“同意上述说明”,然后点击“开始注册申请”按钮。如下图所示:
图4无外资承诺页书页面示意图
机构用户点击“开始注册申请”按钮后,系统跳转至补录信息列表页,在补录信息列表页,机构用户可点击“补录信息”按钮,开始补录信息。如下图所示:
图5 补录信息列表页示意图
机构用户点击“补录信息”按钮后,系统跳转至补录信息详情页,机构用户需填写具体的机构信息,如“工商注册地址”、“通讯地址”等信息,其中红色星号(*)为必填项,填报信息的格式也需符合相关规范,如电话号码格式应为“010-12345678”等,否则系统将无法上报。如下图:
图6 补录信息详情页示意图
在补录信息详情页,需填报股东信息,机构用户需点击“股东”按钮。如下图所示:
图7 填报股东页示意图
机构用户点击“股东”按钮后,系统将弹出股东人员填报页面,机构用户需右键点击“股东树”菜单,选择“新增”,进行股东人员增加。如下图所示:
图8 股东树新增页面示意图
机构用户依次添加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