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2025年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3篇】 】是由【95762680】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2025年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3篇】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2025年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3篇】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一)
一、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杨某在担任某县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20余万元人民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仍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茅台酒、香烟。2023年12月,该县纪委将杨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报县委批准后对杨某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案件回顾
杨某是一名80后年轻干部,刚进单位的时候一腔热血,想好好干一番事业,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兢兢业业在乡镇多个岗位轮岗,奋斗十余年后终于在2021年底经组织考验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刚被提拔为某镇副镇长时,杨某斗志昂扬,对新的工作岗位充满激情,也保持着清醒头脑,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但随着业务和环境的熟悉,杨某的心态发生了变化,认为工作做得好,也帮别人办事了,收点好处不要紧,特别是烟酒,更是看作人情往来,没有在意背后的目的和意义。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后果不堪设想。从过年过节收点香烟、茅台,到直接收取五万、十万的现金,杨某腐化堕落速度之快,令人诧异,被查处时距离其走上领导岗位才一年有余。千辛万苦努力奋斗争取来的领导岗位"早节"不保,还赔上了自己光明的前途,杨某追悔莫已。
三、案例点评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纠正一些年轻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年轻干部这个重点群体,将严的基调贯穿年轻干部监督管理全过程,帮助年轻干部系好风纪扣,走好成长进步路。
本是干事创业、扬帆起航的大好年华,为何部分年轻干部自毁前程?从主观上看,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不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错位,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有的年轻干部初掌权柄、自鸣得意,面对金钱诱惑缺乏定力;有的精神空虚,沾染恶习,不知悔改;有的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做案;有的思想道德严重滑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从客观上看,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背后也暴露出制度漏洞、监管乏力、教育引导缺位。有的单位工作程序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对制度漏洞不闻不问,为违纪违法犯罪留下可趁之机。有的单位只注重工作能力的培养,把年轻干部安排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岗位进行锻炼,但忽视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在年轻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失察失管,没有及时提醒和纠正,使得年轻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年轻干部拒腐防变,需要重视"三心"。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年轻干部要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纪法、敬畏权力,习惯在监督制约下、在制度框架内生活、工作、用权。其次,要有警惕心。面对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诱惑,年轻干部要提高警惕心和鉴别力,守住"第一次"、警惕"每一次",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最后,要破除侥幸心。诸如"不会被发现""最后一次、下不为例""天知地知我知你知"等侥幸心理犹如麻醉剂,会让人麻痹大意、步步犯错、越走越远,要杜绝冒险心理、赌徒行为,提高自身"免疫力"。
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年,时代的责任赋予青年。广大年轻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要成长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就必须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时刻以案为鉴,常掸灰尘,常照镜子,在大是大非上旗帜鲜明、站稳立场,在小事小节上律己修身、守住底线,在履职尽责上恪尽职守、勤勉进取,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二)
一、基本案情
"我悔恨自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组织不敬畏、不信任、不感恩,违反党纪国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审查调查期间,柳城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余瑞军用了6个"悔恨"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了深刻剖析。2020年11月,余瑞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三、案例剖析
,在私欲中迷失自我
1989年,余瑞军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从一名普通干部,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一县之长。作为一方父母官,余瑞军也曾心系百姓,走基层察民情,为民谋福利,对于老板们送来的好处费也都一一谢绝,并且严厉批评对方。"我第一次给他钱的时候,他把我的钱直接扔在大街上,撒得满街都是。"与余瑞军接触频繁的老板覃某这样描述第一次送钱时的场景。如果能像一开始这样坚守底线,余瑞军本可能有更精彩的人生后半程。然而,随着岗位的变化、职位的升迁、条件的改善,他也在私欲中迷失了自我,把出彩人生走成出局人生。2012年,覃某提出将获利工程款以入股砖厂的方式给予余瑞军相应的股份,以此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余瑞军没有拒绝,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02."亲""清"不分,官商勾结甘被"围猎"
"亲""清"是党对新形势下政商关系的明确要求,"亲""清"不分必然会导致被"围猎"。作为一县之长,余瑞军掌握着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和审批等重要权力。在"三重一大"决策上,余瑞军规避应有的审核环节,利用手中权力与不法商人勾结、搞权钱交易,使相关规定制度变成了"稻草人"。2016年,余瑞军主动提出让覃某承揽柳城县某段公路项目。事后,覃某将此项目转让获得的转让费1200万元与余瑞军一人一半利益均沾。2019年,林某提出想承建柳城县某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余瑞军亲自组织饭局,当着林某的面交代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林某如愿后奉上300万元以示感谢......在担任柳城县县长的4年多时间里,余瑞军共收受工程老板的1300多万元,均是通过插手工程项目安排、项目规划调整、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来实现。从第一次破纪破法起至2019年11月被立案审查调查的9年时间里,余瑞军甘被金钱俘虏被老板"围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余瑞军依然不知敬畏不知止,其受贿所得的1400多万元中,超过95%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收受,甚至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前两个月,还收受了300万元,一步一步地把自己推向深渊。
,执迷不悟坠落深渊
余瑞军走上领导干部岗位后,以权力换利益,明知"糖衣炮弹"有毒,却照吞不误。为了掩盖自己的贪腐行为,以此达到其既能经商盈利,又不赤裸裸地从有关老板处拿钱的双重目的,余瑞军更是自作聪明以妻子名义与老乡余某等人合伙投资柳东新区一木材加工厂,开启了既当领导干部,又当企业老板的两面人生。此后,余瑞军将受贿钱款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企业,漂白后再冠冕堂皇地据为己有。在担任柳城县县长期间,余瑞军将收受有关老板的570万元直接投入到经商办企业之中,涉猎矿山开发、食品加工等行业和领域。为掩盖自己政商骈体,以投资为幌子变相受贿的伎俩,余瑞军签订虚假的借款、投资协议,与他人串供,形成貌似合法的经济往来关系掩盖受贿行为,以此对抗组织审查。直至被留置后,余瑞军仍主观认为自己设置的"防火墙"足够坚实,自己的所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容易暴露,心存侥幸,负隅顽抗,亲手将自己送上不归路。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三)
一、基本案情
李维元,男,1964年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县新华桥镇中学教师;石嘴山市平罗县政府办干部;平罗县科技局党支部书记、科协主席;平罗县地震局局长;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副书记、局长;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3年11月,李维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4月,李维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7月,因犯受贿罪,李维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三、案例剖析
古语有云:"君子之心,常存敬畏。"意即君子需要常常怀有敬畏之心。党员干部若没有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置纪法于不顾,最终招致祸端。
心中没有敬畏,行为就没有边界。回顾李维元的违纪违法历程,他的蜕变节点,就是在走上县直重要部门"一把手"岗位后,私欲逐渐膨胀,追求物质享受,开始心无敬畏,目无纪法,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走上领导岗位、特别是多岗位的"一把手"经历,让李维元自我感觉良好,放松理论学习,放松思想改造,学。对学习没有敬畏之心,导致李维元将理想信念抛诸脑后,思想跑偏、行为失范,长期与商人老板吃吃喝喝、交往密切,沉迷于商人老板的吹捧之中,完全忘记了自己党员干部的身份。对权力没有敬畏之心,导致李维元将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擅权妄为,认为商人老板们没有自己的帮助挣不到钱,自己拿点理所应当,从吃吃喝喝到收受礼品礼金、车辆房产,都"来者不拒"。对组织没有敬畏之心,导致李维元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掩耳盗铃"企图蒙混过关。他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担心名下房产太多引来组织关注,编造事实欺骗组织;在接受谈话时,心存侥幸,企图用所谓的"抵顶""借款"为自己收受商人老板车辆、房产披上"隐身衣",费尽心思与他人勾连,甚至将自己的儿子也拉入其中,受到牵连。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李维元案警示我们:心中有畏,才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常怀敬畏,就要在权力面前做到清醒和理性,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一旦缺乏敬畏,必将为权力所困、为人民所弃、为纪法所惩。
党员干部尤其是身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纪初心使命,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守纪法红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只有坚持以敬畏之心对待职责和权力,筑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思想根基,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