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招聘、调动、升降、离职等相关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淇县大用公司全体二线人员(销售部营销人员考勤规定另行制定);外埠分支机构和一线人员的考勤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公司一线与二线人员具体界定与划分,见《公司一线与二线人员划分规定》。
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不超过六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7小时)的标准工作日制度。
、夏季(5月1日-10月1日):
、周一——周五: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00
、周六:上午:8:00---12:30;下午:14:00---17:00
、冬季(10月1日—5月1日):
、周一——周五:上午:8:00---12:30;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8:00---12:30;下午:13:00---16:00
第四条:公司采用考勤机打卡考勤制度。
第五条:打卡规定:
、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打卡:
、夏季:上午上班8:00之前,上午下班12:00—12:30;下午上班12:30-14:00,下午下班18:00—20:40;
、冬季:上午上班8:00之前,上午下班12:00—12:30;下午上班12:30-13:30,下午下班17:00—20:40。
、午间下班、上班打卡不得合并进行,两次打卡时间间隔少于20分钟系统会自动提示“间隔不足”,此次打卡将不能被系统记录;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1次不打卡,视为旷工半个工作日,当月6次不打卡者予以辞退。
、员工因公事外出、出差期间可不打卡,但回差后在公司期间必须按规定打卡。相关规定详见本制度“公事外出”、“出差管理”之条款规定。
、忘记打卡视为未打卡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如会议延迟)忘打卡者,需在1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其上级签字的《未打卡申报单》,以作证明。
、每位员工均应爱护打卡设施,不得故意毁损考勤机,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赔偿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第六条:迟到、早退:
、员工按照规定时间打卡上、下班。在上班时间至上班后30分钟以内,始打卡者为迟到。在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打卡者视为早退。
、在上班时间30分钟以外、下班时间时间提前30分钟以上打卡者,视为矿工半日,矿工处罚见本制度“矿工”之条款规定。
、迟到、早退处罚:
、每月第一次迟到、早退罚款10元;
、每月第二次迟到、早退罚款30元;
、每月第三次以上迟到、早退罚款50元;
、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10次,全年迟到、早退累计30次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矿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均以旷工论;
、当天未打卡者或打卡记录不全者视为矿工;
、接到人员调岗通知书3日后未到岗者,以旷工论;
、在上班时间30分钟以外、下班时间时间提前30分钟以上打卡者,视为矿工半日;
、员工矿工1日,扣除2天工资,工资计算方法见《大用公司薪酬管理制度》